郑成思

  • 郑成思(1944~2006),著名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1944年出生于昆明,1967毕业于北京政法学院法律系,1979年开始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工作。参加了我国版权法、民法典等法律的起草;著作权法、专利法和商标法等法律的各次修订。参加过反不正当竞争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民间文学保护条例、网络传播权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起草、制定。

    曾任第九届、十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律委员会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学部委员,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研究中心主任。

    被誉为“中国知识产权第一人”。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吴汉东教授合称为我国知识产权法学界的“南吴北郑”。

    2004年―2006年连续三年被英国《知识产权》杂志评为“世界上最有影响的50位知识产权界人物”之一;2006年被中国社会科学院推荐为“全国杰出专业人才”候选人。

    2006年9月10日22时10分在北京逝世,终年62岁。

    郑成思教授



  • 郑成思人物小传

    郑成思(1944~2006),著名法学教授,博士生导师。1944年出生于昆明,1967毕业于北京政法学院法律系,1981至1983年在英国伦敦经济学院研究生院学习。 1979年开始在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工作。是新中国版权理论的重要开拓者及改革开放后中国版权制度建设的主要奠基人之一,与中南财经政法大学的吴汉东教授合称为我国知识产权法学界的“南吴北郑”。被誉为“中国知识产权第一人”。[1]

    1986被授予“国家级专家”称号。1988年被国际版权学会(INTERGU)聘为顾问。1989年被授予“全国劳动模范”称号。1990年被英国牛津《欧洲知识产权》杂志聘为编委,被伦敦《世界版权》杂志聘为国际编委,被《中国法学》等杂志聘为编委。同年被北京大学聘为教授。1992年被香港学术评审局列为专家组成员。1993年被中国版权研究会推选为副理事长。同年被中国社会科学院聘为学位委员会委员,被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聘为高级职称评委委员,被国务院学位委员会指定为博士生导师。1994年被世界知识产权组织聘为该组织仲裁中心仲裁员。同年被任命为中国社会科学院知识产权中心主任。1995年被国际知识产权教学与研究促进协会推选为执行委员,是执行委员会中唯一的亚洲国家委员,1997年连选连任。当选第九届、第十届全国人大代表、法律委员会委员。2004-2006年,郑成思连续三年被英国《知识产权》杂志评为“世界上最有影响的50位知识产权界人物”之一。

    参加过我国版权法等法律起草的全过程,并被列为起草小组成员;参加过专利法和商标法等法律的修订;是商业秘密法等法律的起草小组顾问;此外,还参加过反不正当竞争法,计算机软件保护条例,民间文学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的起草、制定;以法律顾问及专家的身份参加过中美知识产权谈判等对外谈判,在中国大陆及香港、台湾、英国、澳大利亚、德国、美国、日本等国出版过24部中英文著作,发表过上百篇论文。[2]  2001年7月和2006年5月两次受邀为中央政治局集体学习作讲座。

  • 郑成思人物经历

    1.在矿山坚持学英语
    郑成思1944年12月出生于昆明。他的父亲郑伯克早年是中共地下党员,在云南从事地下工作,解放后曾任商业部副部长。郑成思在家中排行老二,上面有一个姐姐,下面有两个弟弟、一个妹妹。1963年,郑成思该高考了,医院误诊他患有肺结核,耽搁了备考时间。郑成思无可选择,考入北京政法学院法律系。
    “本来他不想学法律,人生之路就这样定了。”郑成思的女婿张斌说。
    有了这番经历,郑成思知道上大学的机会来之不易,于是特别珍惜时间。同学们课余时间去唱歌、跳舞,他不去。郑成思的同学、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党组成员赵岸青回忆说:“郑成思上学时从来不把时间浪费在人际交往上。那时,他在我们班是学习委员,非常勤奋、刻苦,手不释卷,在我们班威望特高。”

    1968年,郑成思毕业了。这一年的9月,郑成思和同学们来到黑龙江军区“五七”农场接受劳动锻炼,这个农场在木兰县的一个深山老林里。“当时,很多人认为,知识无用,但郑成思始终认为,知识总会有用,所以他在农场里不忘学习。”赵岸青说。
    1970年3月,郑成思被分配到鸡西柳毛矿,整天在矿山里打矿石、放炮、采石、推矿车,身体虽然很瘦,但什么活都干。
    其时,郑成思的父亲已经被打倒,没有工资,弟弟妹妹都去插队,只有姐姐留在家里,生活很困难。
    命运出现转折的时候来到了。有一天,矿里技术科交给郑成思一份车床说明书让他翻译。郑成思后来曾在一篇文章中说:“这份说明书后来几乎改变了我的后半生之路。”
    中国当时从国外进口设备非常少,没有中文说明书,设备不能使用。
    压力变成了动力。国家需要,这是理解郑成思一生的钥匙!
    郑成思决心自学英文。他给父亲过去的同事写信求助,人家帮他寄来了一本英文版《汤姆历险记》。
    “10多人一屋的集体宿舍里,晚上熄灯了,他自己点上床头小油灯,开始读英文,经常是一点以后才睡。”郑成思夫人杜丽英回忆说。
    书总归要还人家,于是,郑成思开始抄《汤姆历险记》全文,并把书中有哲理的句子、习惯用语抄在小本上,装在裤袋里,一有空,就拿出来读。书还回去以后,郑成思又开始把自己手抄的这本英文书翻译成中文,再和已出版的中译本作比较,渐渐地,他的英文水平开始增长。
    郑成思常说,他从未上过一天外语“强化班”或培训班。他能在国际会议上流利地发言,翻译知识产权著作,完全靠自学。郑成思对一个学者的外语能力看得很重:“学术研究,要有深度和广度,不掌握一门以上外语难以做到,知识产权研究尤其如此。”
    1975年4月,郑成思回到北京,先后在北京外贸学院、外文出版事业管理局任宣传干事。
    1979年5月,郑成思终于调到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研究所国际法室工作,开始从事与所学专业有关的工作。此时,他已近35岁。

    2.与知识产权研究结缘
    刚刚对外开放的中国,开始与联合国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建立起初步联系。中国代表团有一次开会回来,带回一本《有关国家商标法概要》。当时,国内正着手制定商标法,为了借鉴国外已有的条文,商业部、贸促会等单位组织人力,想把这本书翻译成中文。这本书有240页,而且是大16开的,郑成思被领导赶鸭子上架,开始了半年艰难的全神贯注的翻译历程,甚至在1979年8月,大女儿出生时,他都没有在医院陪伴。
    通过翻译这本书,郑成思把国际上最新的知识产权制度首次引入中国。

    改革开放需要人才。国家开始选派优秀人员出国留学。郑成思靠着自学的这点英语,顺利通过了出国英语统考。1981年,郑成思作为中国第一位法学领域的留学生到英国伦敦经济学院法律系学习。这个学院很有名,20世纪30年代,中国著名社会学家费孝通曾在此学习,这也是郑成思选择该校的一个理由。第二个理由是那时该校的教师柯尼尔出版了在发达国家很有影响的知识产权教科书《专利、商标、版权与有关权》。
    这一年,郑成思在《欧洲知识产权评论》上发表了他的第一篇论文。正是从那时起,郑成思对知识产权产生了浓厚的兴趣。

    1983年,郑成思学成回国。

    翌年5月,郑成思写完了《工业产权国际公约概论》一书,这是他写的第一部专著。在出版时,遇到了一些困难。毕竟那时,人们对知识产权了解不多,郑成思也没有什么名气。杜丽英回忆说:“他当时拿着书稿,找了很多家出版社,人家都不给出,后来,找到北京大学出版社,张晓秦编辑答应了,1985年8月,这本书得以问世。”这部著作是国内首部论述工业产权世界性与地区性公约的专著,后来被《中国国际法年刊》评价为“填补了我国在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研究领域的空白”。
    1984年,郑成思又翻译了P·D·罗森堡的《专利法基础》一书,这本译著和他最先发表的关于专利制度和商业秘密保护的论文,对1985年我国第一部专利法及其他相关立法产生了重要影响。这一年,他还出版了国内第一部知识产权专著《知识产权的若干问题》,成为我国知识产权领域的奠基之作。之后,郑成思在国内较早地提出了“信息产权理论”。再以后,他陆续写出了《版权法》、《知识产权论》等著作,深刻影响着中国知识产权的研究和教学,成为我国知识产权研究史上的经典之作。
    郑成思不光研究知识产权理论,他还密切地结合我国国情开展学术研究。他先后参与了《著作权法》等法律的起草,参加了《著作权法》、《专利法》、《商标法》等法律的各次修订。
    2002年8、9月份,郑成思带着两位学生徐家力、唐广良去了日本。此时,日本刚刚启动了知识产权国家战略。郑成思先后拜访了日本特许厅(相当于中国国家知识产权局)、国际贸易委员会、律师、专利代理人等,还见到了被称为“日本知识产权第一人”的中山信弘(东京大学法学部教授),对日本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进行详细了解。回国后,在2002年底,郑成思组织召开了一个规模很大的研讨会,研讨日本制定知识产权战略问题。会后,中国社科院往国务院写了一份报告。2005年1月,成立了以吴仪副总理为组长的国家知识产权战略制定工作领导小组。
    这一战略有何重要意义呢?徐家力说:“知识产权立国。否则,国家不能强盛。制造业目前已经走到顶端了,要想成为发达国家,没有完整的创新体系和制度保障是不可能的。”
    对郑成思在知识产权界所作的贡献,吴汉东这样评价:“郑成思是早期知识产权文化的启蒙者、宣传者和开拓者,是我国知识产权事业的杰出推动者。”[3]
    中国人民大学研究生院副院长、知识产权教研中心主任刘春田教授评价说:“郑成思较早地介绍了外国的知识产权制度,对中国知识产权的系统性研究作出了自己的贡献。”

    3.是一个纯粹的学者
    新华社消息记载着中央对郑成思的工作、对知识产权保护的高度重视。
    2001年2月28日,时任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的李鹏同志主持法制讲座,主讲人是身为全国人大法律委员会委员的郑成思。
    2001年7月11日,时任中共中央总书记的江泽民同志主持法制讲座,主讲人还是郑成思。
    2006年5月26日,中共中央政治局进行第三十一次集体学习,胡锦涛总书记主持,主讲人郑成思、吴汉东。
    吴汉东说,大家都看到报道,就在那一天,胡锦涛总书记发表了关于知识产权问题的重要讲话,我国对知识产权事业的重视达到了前所未有的高度。
    从那次讲完课后,郑成思基本上就不再出家门了。“中国知识产权事业的春天来了。但是,我们却失去了一位杰出的播种者和耕耘者。”吴汉东的思绪无限悠长。
    郑成思和吴汉东一个在北,一个在南,都是大家,所以知识产权界流传着这样一个说法:“南吴北郑。”吴汉东谦逊地说:“这只能说明我们在学术上的交往和合作是成功的。我始终认为,郑成思老师是知识产权界的第一小提琴手。”
    刘春田认识郑成思已经有20多年了。他回忆说:“我和郑成思是益友良师,一起做研究,有时甚至争得面红耳赤,但争完后,我们还是朋友。郑成思的进取心非常强,不甘人后,这种执著刻苦的精神非常让人敬佩。我们上世纪八十年代一起出国,在会议期间,他一直不中断学习,他对新生事物很敏感、很关注。”
    杜丽英还记得,早在1996年,家里就买了一台电脑,是她和唐广良一起去中关村买的。郑成思先是跟唐广良学上网,后来又向女儿学。他就怕赶不上时代的发展。“每天家里收到的报纸杂志他都要看,英文广播必须听,网上的原文资料必须看。”
    徐家力是郑成思带的第一位博士后。他给记者讲了一个故事。有一年,他写了本书,想请郑老师写序。他知道,郑老师太忙,所以就代拟了。郑成思幽默地对他说:“你把书稿拿过来,你写的序就不要拿了。”郑成思逐字逐句地看完书稿,并帮他改正完里面的错误,才给徐家力写序。“郑老师的序写得非常朴实,能客观地分析问题,肯定成绩。”徐家力说。
    书生公司董事长王东临曾与郑成思等几位专家打了一场知识产权官司,轰动一时。得知郑成思去世,曾为法庭对手的他感到非常悲痛。王东临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坦诚地说:“作为知识经济的受益人,我一直非常感激郑老师等人为建立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所作的突出贡献。没有前人栽树,我们再有天大的创新能力也是无所作为的。正是依靠初步建立的知识产权保护体系,我才有可能依靠技术创新吃饭,才有今天的成就。”

    4.对人永远那么诚恳
    “郑成思为人特别正直诚恳。”吴汉东说,他清楚地记得1985年第一次见到郑成思的情景。那时,他正在写硕士论文《论知识产权制度》,谁也不认识,手里也没有资料,就直接找到郑成思。郑成思热情接待了吴汉东,还给他找了很多材料。吴汉东的这篇论文成为国内第一篇有关知识产权的硕士论文。
    后来,吴汉东的博士论文《知识产权概论》也得到了郑成思的帮助,成为国内第一本知识产权教材。
    郑成思名气越来越大。很多人想,这样的国际知名专家,是不是很难接触?
    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国际法室主任赵贵训说:“郑成思没有学霸作风。外出讲课,他从来不提报酬的事,对住宿、吃饭要求特别低。”
    吴汉东邀请郑成思做中南财大知识产权中心的顾问,并请他去讲课,但郑成思因为太忙、身体不好等原因,一直没能成行。2005年10月,郑成思抱病来到武汉。他一看到吴汉东,就说:“我是来还愿的。”“这是他第一次来我们学校,也是最后一次来。”
    说到这,吴汉东哽咽了。“我们亦师亦友,我们在武汉做知识产权研究不容易,这个学术群体得到过郑先生的指导和帮助。君子之交淡如水,但我们的学术友谊非常深厚。”
    郑成思等几位专家和书生公司打官司,徐家力是代理律师,官司耗了10个月时间,最后书生公司赔给每人几万块钱。郑成思一直觉得过意不去,对徐家力说:“你看,要不是为我,你自己可以多赚点。”
    郑成思的博士生刘家瑞在香港一家律师行工作。2001年他考取了郑成思的博士,他向记者回忆说:“我在考博士前根本不认识郑老师。之前,我向他主编的一本《知识产权研究》杂志投了一篇稿,后来,评奖的时候,他把我和一些有名望的专家学者放在了一起,评了个二等奖。那次一等奖是空缺的。当时,我还在华东政法大学读研究生,我去北京领奖,发现郑老师很谦和,拉着我谈了半个多小时,连吃中午饭都耽误了。不张嘴时,郑老师是一个特别和蔼的老人,一张嘴,他就是学术明星,他的气质,他的博学让人倾倒。除了学术魅力之外,他还有一种人格魅力。”
    刘家瑞说,郑成思每年招博士生,都要到这些学生住的宿舍去看看。“那时,我们住在北京花家地,离郑老师住的地方很远,我们都劝他不要来了。郑老师说:‘这是我的传统。’”郑成思指导学生时,每次都把学生叫到家里。“郑老师不断鼓励我们,让我们觉得自己是最好的。他对我们很亲切,而且不厌其烦。在他家,我看到他每天接的电话数以百计,很繁忙。虽然事情很多,但是所有论文他都亲自看,从开题到提纲制定、写作细节、邀请答辩老师,老师都亲力亲为。”

    5.对自己到了苛刻的程度
    郑成思在生活上非常简朴。
    2002年去日本那次,要见中山信弘的时候,得换西装,徐家力发现,郑成思带的西装布满褶子,后面好像有点短,还翘着。
    “不行,你这套衣服得换,要不影响中国形象。”徐家力说。
    “我觉得挺好,换什么?”郑成思不干。
    徐家力想了一招,他对老师说:“我刚在国内办了一张信用卡,也不知在国外能不能用,要不,我们去试试?”就这样,徐家力和唐广良把郑成思骗到西服店,一试,特合体。徐家力毫不犹豫地就给买了下来。事后郑成思老问多少钱。“其实,就几百美元。”徐家力说,但是郑成思觉得已经很贵了。“后来,在一些重要场合,他都穿这套西服,这也是他比较好的一套服装。”徐家力不胜悲戚。
    徐家力还记起一个细节。在日本,郑成思老拉着他们去吃拉面,每天吃,吃了好多次。徐家力说:“咱们换换口味,行不行?”郑成思说:“干吗要换?我觉得挺好。”
    “当时,拉面卖500日元一碗,可以说是日本最便宜的饭食。”晚上,没事了,徐家力说:“要不,咱们去转转?”郑成思摇摇头,不去。“在日本那几天,他就呆在房间里,干他自己的事。”徐家力回忆道。
    在出行上,郑成思也没少和徐家力发生争执。在北京,徐家力经常和郑成思一起去开会。每次开完会,徐家力都主动提出开车送郑成思回去。郑成思对徐家力说:“不要因为你是我的学生,就给我当司机。没这个必要,你赶紧忙你的,我打个车回去,挺好。”
    最高人民法院研究室副主任罗东川对此深有同感。他回忆说:“我以前在北京一中院任职时,有一次请郑老师帮忙分析一个案件,说派车去接他,他说不用了,自己坐地铁过来。”
    郑成思的身体一直不太好。“他从小有痔疮,大便一直不正常。凌晨三四点钟就得起来,有时,便池里全是血。”杜丽英悲伤不已。“他起得早,还有一个原因是早上上网快。他以前睡觉一直很晚,写到半夜,有时都一两点了,我们都睡了一觉了,他还坐在那里写。有时一年要写两本书。那时家里生活困难,要带两个孩子,他营养跟不上,身体透支得太厉害。有时痔疮病犯了,他就躺在床上口述,让我给写,我没时间的话,他就让二女儿代写,笔都写破了好多支。”
    “老郑对自己的病太不重视。一开始,他大腿上长了一个包,老痒,到医院去查,医院以为是湿疹,一直治了七八年,老不好,去年鼓起来,开始化脓出血,一查已经变成了淋巴癌。今年4月底了,想做手术,5月份要开全国劳动模范表彰会,他被评为劳模代表,也是社科界的唯一代表,单位让他无论如何得去。老郑去了,站着照相时,强忍着疼痛。”杜丽英回忆说:“他不爱去医院,一看排队就烦,院里组织体检,他也很少去。”想起这些,杜丽英泣不成声。
    2006年5月,郑成思病得身体已经很瘦弱了,躺着睡不着觉,还在背单词。老伴杜丽英说:“人都病成这样了,你就别背了。”他说:“能记点就记点。”
    郑成思常和学生说的一句话是:“我没有天赋,也不是天才,我下的是死劲。”
    这就是执著,这就是境界,这就是当今我们国家、我们民族千呼万唤的毫无浮躁之念的知识良心![4]

    6.中国知识产权第一人
    郑成思是改革开放后第一位法学领域的研究生,是改革开放后第一位法学留学生,第一位法学“海归”,世界上第一个提出“信息产权”理论的人。被誉为”中国知识产权第一人“。
    1981年,尚在英国伦敦经济学院法律系学习的郑成思在《欧洲知识产权评论》上发表了他的第一篇论文;1982年,他完成了他的第一部专著《工业产权国际公约概论》,“填补了我国在知识产权国际保护研究领域的空白”;1984年,郑成思出版了国内第一部知识产权专著《知识产权的若干问题》,是我国知识产权领域的奠基之作;1992年出版《版权公约、版权保护与版权贸易》是国内第一部有关世界贸易组织中知识产权问题的著作;他出版诸多专著,不仅是知识产权相关领域填补空白之作,也是我国知识产权研究史经典之作。

  • 郑成思主要著作介绍

    《成思建言录》
    本书所要反映的是郑成思先生在给国家建言献策这个方面的贡献,主要收录了郑先生在中国社科院有关信息交流平台上发表的32篇文章。

    《版权法》(全二册)
    本书是我国知识产权研究的经典之作,全面系统地介绍了西方版权法的基本原理、基本功能和版权保护制度,并以此为关照,深入探讨了我国版权法的立法工作。本书使用的是中国人民大学出版社1997年版本。

    《郑成思文选——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精萃》
    每本文集开篇为学术小传。学术小传由作者撰写或委托他人撰写。各篇学术小传体例各异,繁简有别,但都反映了作者的科研经历和心路历程,反映了作者为学为人的风格。
    自选文集的主体部分,是作者在不同时期的作品。在与作者商定出版文集时,他们曾担心将已发表的论文再结集出版会对读者有所不敬。我们则认为,作者在自选论文时,自有其审慎的学术判断。通过作者审慎地自选,再结合学术小传所传达的作者心境和时代语境,我们会对文集中各篇论文的内容与价值有更深一层次的理解。
    通过对本书的阅读,您所了解到的不仅仅是郑成思先生的学术思想、学术历程,在阅读本书的同时,您也会跟随郑成思先生一起回顾那曾经走过的艰难的抑或喜悦的学术之路。它教给你知识与思想,并教会你成长和思考。

  • 郑成思个人荣誉

    2004年―2006年连续三年被英国《知识产权》杂志评为“世界上最有影响的50位知识产权界人物”之一。

    2006年被中国社会科学院推荐为“全国杰出专业人才”候选人。

  • 郑成思法学专著

    知识产权文丛(第13卷)/郑成思,2006-7-1版
    知识产权文丛(第12卷)/郑成思,2005-7-1版
    知识产权-应用法学与基本理论/郑成思,2005-5-1版
    知识产权文丛(第11卷)/郑成思,2004-8-1版
    知识产权法-新世纪初的若干研究重点(高级法学教程)/郑成思,2004-4-1版
    知识产权文丛(第10卷)/郑成思,2004-1-1版
    知识产权论(第3版)/郑成思,2003-10-1版
    郑成思文选(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精萃)/郑成思,2003-10-1版
    知识产权文丛(第9卷)/郑成思,2003-8-1版
    知识产权法(高等教学与司法考试必读法规系列)/郑成思,2003-8-1版
    知识产权法(第2版)(高等学校法学教材)/郑成思,2003-1-15版
    知识产权文丛(第8卷)/郑成思,2002-11-1版
    知识产权文丛(第7卷)/郑成思考,2002-6-12版
    专利实质条件(知识产权专题研究丛书)/郑成思 张晓都,2002-4-1版
    知识产权文丛(第6卷)/郑成思,2001-5-1版
    知识产权论(修订本)(当代中国法学文库)/郑成思,2001-6-1版
    版权侵权认定(知识产权专题研究丛书)/郑成思,2001-6-1版
    知识产权文丛(第5卷)/郑成思,2001-6-1版
    WTO知识产权协议逐条讲解/郑成思,2001-1-1版
    知己知彼打赢知识产权之战-中国“入世”知识产权纵横/郑成思 韩成,2000-4-1版
    知识产权文丛(第4卷)/郑成思,2000-7-1版
    知识产权文丛(第3卷)/郑成思,2000-1-1版
    知识产权价值评估中的法律问题/郑成思,1999-12-1版
    知识产权文丛(第2卷)/郑成思,1999-9-1版
    知识产权研究(第7卷)/郑成思,1999-5-1版
    知识产权研究(第1卷)/郑成思,1996-5-1版
    知识产权研究(第6卷)/郑成思,1998-11-1版
    知识产权文丛/郑成思,1999-1-1版
    版权法(修订本)/郑成思,1990-3-1版
    知识产权研究(第5卷)/郑成思主编,1998-5-1版
    知识产权研究(第4卷)/郑成思编,1998-1-1版
    世界贸易组织与贸易有关的知识产权/郑成思著,1996-1-1版
    知识产权论(当代中国法学文库)/郑成思,1998-1-1版
    知识产权法(九五规划教材)/郑成思,1997-7-1版

  • 郑成思法学论文

    《合同法》与知识产权法的相互作用 /郑成思
    《民法草案与知识产权篇的专家建议稿》郑成思,《政法论坛》2003年第1期。
    《我是怎样走上知识产权研究之路的?》,郑成思,《中华商标》2003年第1期。
    《《商标法》的发展及其在我国民法理论上的贡献》,郑成思,《中华商标》2003年第1期。
    《有关中国民法典中知识产权篇(专家建议稿)的几个问题》,《中国专利与商标》郑成思,2003年第1期。
    《中国民法典知识产权编条文(专家建议稿)与讲解》,郑成思,《厦门大学法律评论》2003年第1期。
    《个人信息保护立法——市场信息安全与信用制度的前提》,郑成思,《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03年第2期。
    《信息传播与版权历史》,郑成思,《韶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3年第2期。
    《民法草案中知识产权篇(总则)的专家建议稿及说明(上)》,郑成思,《电子知识产权》2003年第4期。
    《民法草案中知识产权篇(总则)的专家建议稿及说明(中)》,郑成思,《电子知识产权》2003年第5期。
    《民法草案中知识产权篇(总则)的专家建议稿及说明(下)》,郑成思,《电子知识产权》2003年第6期。
    《反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的附加保护》,郑成思,《知识产权》2003年第5期。
    《论知识产权的附加保护》,郑成思,《法学》2003年第11期。
    《知识产权法的完善与《反不正当竞争法》的修改》,郑成思,《工商行政管理》2003年第23期。
    《侵权责任、损害赔偿责任与知识产权保护》,郑成思,《中国专利与商标》2004年第1期。
    《反不正当竞争 知识产权的附加保护》,郑成思,《法律适用》2004年第1期。
    《牵动知识产权这个“牛鼻子”》,郑成思,《人民论坛》2004年第2期。
    《从宪法修正案谈知识产权保护》,郑成思,《中国发明与专利》2004年第4期。
    《中国需要怎样的知识产权战略》,郑成思,《经济参考报》2004年4月17日版。
    《信息与知识产权的基本概念》,郑成思、朱谢群,《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学报》2004年第5期。
    《信息、知识产权与中国的知识产权战略》,郑成思,《云南民族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4年第6期。
    《中国需要怎样的知识产权战略》,郑成思,《航天工业管理》2004年第6期。
    《信息、知识产权与中国知识产权战略若干问题》,郑成思,《法律适用》2004年第7期。
    《“权利冲突”与外观设计保护》,郑成思,《中国知识产权报》2004年7月24日版。
    《私权、知识产权与物权的权利限制》,郑成思,《法学》2004年第9期。
    《知识产权与物权的权利限制》,郑成思,《法制日报》2004年9月2日版。
    《创新者成大业———知识产权与企业发展》,郑成思,《中国工商报》2004年11月11日版。
    《利益如何平衡——从“侵权手段”与“授权方式”的区别说起》,郑成思,《中国知识产权报》2004年12月4日版。
    《网上盗版不容忽视》,郑成思,《计算机世界》2004年12月6日版。
    《网络盗版与公众利益》,郑成思,《人民法院报》2004年12月10日版。
    《网络盗版与“利益平衡”》,郑成思,《中国信息界》2004年第24期。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现状与定位问题》,郑成思,《今日中国论坛》2005年第1期。
    《“侵权即是获得授权”吗》,郑成思,《北京日报》2005年2月21日版。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如何定位》,郑成思,《人民法院报》2005年2月28日版。
    《网络盗版与"利益平衡"》,郑成思,《韶关学院学报(社会科学版)》2005年第2期。
    《图书馆、网络服务商、网络盗版与“利益平衡”——中国社科院七位学者维权实践的理论贡献》,郑成思,《社会科学管理与评论》2005年第3期。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尚在十字路口》,郑成思,《WTO经济导刊》2005年第3期。
    《中国知识产权制度的建立与知识产权保护现状》,郑成思,《中华商标》2005年第4期。
    《中国需要怎样的知识产权战略》,郑成思,《中国汽车报》2005年5月30日版。
    《“数字图书馆”还是“数字公司”》,郑成思,《人民法院报》2005年7月11日版。
    《我国知识产权保护的定位与路径》,郑成思,《检察日报》2005年7月18日版。
    《有形资产积累要靠无形知识产权推动》,郑成思,《检察日报》2005年8月8日版。
    《“似我者死”:反思傍名牌》,郑成思,《北京日报》2005年11月21日版。
    《“公众利益”不是网上盗版理由》,郑成思,《经济参考报》2005年12月24日版。
    《信息与知识产权》,郑成思、朱谢群,《西南科技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1期。
    《信息、知识产权与中国知识产权战略若干问题》,郑成思,《环球法律评论》2006年第3期。
    《知识产权法学与民法学》,郑成思,《安徽师范大学学报(人文社会科学版)》2006年第4期。
    《经济全球化国际竞争中的知识产权战略与策略》,郑成思,《中国党政干部论坛》2006年第6期。
    《我的知识产权研究之路》,郑成思,《上海人大月刊》2006年第6期。
    《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和我国面临的挑战》,郑成思,《法制与社会发展》2006年第6期。
    《观望的企业将往何处去?》,郑成思,《人民日报》2006年6月28日版。
    《经济全球化国际竞争中的知识产权战略与策略》,郑成思,《中国经贸导刊》2006年第9期。
    《知识产权:弱保护还是强保护?》,郑成思,《人民论坛》2006年第11期。
    《知识产权视野中的民间文艺保护》,郑成思,《人民法院报》2006年12月18日版。

  • 郑成思引文索引

    从ebay案看美国专利保护趋势兼论我国专利 “停止侵权”责任方式 /鲁灿,詹锐
    知识产权的私权属性和奥林匹克标志的官方属性:一个冲突及其解决 /吕炳斌
    试论生物技术知识产权法律保护 /于颖
    TRIPS知识产权临时措施程序中的权利义务制衡原则的法律比较(中、德、欧盟) /武卓敏
    商品化权概念探析 /马东晓
    论商事人格权 /宋绍青
    浅析教案的著作权保护问题 /朱波尔,朱宏涛
    浅析KTV收费事件与我国著作权收费制度的完善 /苏杰
    论“假冒他人署名”的定性及法律保护 /蔡业冰
    从一起商标纠纷案谈商标侵权判定方法 /伍斐
    电子期刊与网络传播者权 /李新辉
    对我国首例背景音乐收费纠纷案的法律 /李军,扬彩云
    “五朵金花案”的法律思考 /李军,王刚
    企业应如何依法保护商业秘密 /孙瑞玺
    著作权法保护软件的质疑与对策研究 /倪学伟
    浅析域名的特点及域名权的性质 /黄立辉
    对电子商务合同的几点法律思考 /代祖勇,陈月芳
    论专利侵权责任 /施国明
    论著作权法上的权利穷竭原则 /朱学加
    上海榕树下计算机有限公司诉中国社会出版社著作权侵权纠纷案评析 /傅钢
    驰名商标保护中的新问题 /郭宝明
    试析我国专利权保护的特别规定 /徐巍
    试析TRIPs协议对我国知识产权侵权法的影响 /王一怀
    论网络传输权的发表权性质 /赵莉
    默示许可与版权的权利限制 /赵莉
    TRIPs协议下论我国地理标志[1]的商标保护 /高凌华
    论电子交易中电子数据讯息的法律效力 /郑伟彬
    高等教育信息化中版权的探讨 /季任天,于俊嶙
    商标平行进口之再辨析 /陈江
    未注册商标法律保护制度之国际比较及对我国的借鉴意义 /吕岩峰

  • 郑成思学术文集

    信息产权理论的开山之作

    《合同法》与知识产权法的相互作用

  • 郑成思学术小传

    国际知识产权保护和我国面临的挑战与机遇
    知识产权法律制度
    知识产权制度保护谁?
    有形资产积累要靠无形知识产权推动
    析网上盗版者非法牟利的新托辞
    中国知识产权保护现状如何定位
    民族复兴需要牵动知识产权这个牛鼻子
    中国的知识产权保护远远不够
    我国电子商务立法的核心法律问题
    知识产权与物权的权利限制
    知识产权与网络文化
    知识经济社会里的知识产权
    电子商务法律制度专题研讨各国电子商务立法状况
    从“入世”及法学研究角度透视著作权法和商标法的修改
    知识产权的起源
    中国需要怎样的知识产权战略
    《知识产权论》(第三版)前言
    牵动知识产权这个“牛鼻子”
    信息、信息产权与知识产权
    反不正当竞争——知识产权的附加保护
    民法草案与知识产权
    民法、民诉法与知识产权研究
    信息、信息产权及其与知识产权的关系
    必要与不必要的界定
    在法学系2003届研究生开学典礼上的讲话
    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讲座第十九讲
    知识经济 、信息网络与知识产权
    学者故事:一本必须归还的《汤姆历险记》
    “入世”、知识产权保护与民商法的现代化
    物权法、知识产权和中国民法典
    民法草案与知识产权篇的专家建议稿


    参考资料
    1.郑成思:"中国知识产权研究第一人".中华人民共和国国家知识产权局.2008-12-02
    2.郑成思 一位真正的学者.法制网[引用日期2013-10-28]
    3.郑成思:国宝级知识产权卫士.光明网[引用日期2013-10-29]
    4.追忆郑成思教授.新浪新闻[引用日期2013-10-29]
    5.郑成思:中国知识产权奠基人.新浪新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