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国专利和商标局

  • 美国专利和商标局,又译美国专利商标局(United States Patent and Trademark Office;简称PTO或USPTO),隶属美国商务部,为发明家和他们相关发明提供专利保护、商品商标注册和知识产权证明,旗下的专利商标数据非常规范。

  • 官网地址

    http://www.uspto.gov/

  • 机构设置

    作为美国商务部14个下属局之一的USPTO为非商务实体,局长经美国参议院批准后由总统任命,同时兼任商务部主管知识产权事务的副部长。根据局长提名,由商务部部长委派一名主管知识产权事务的商务部助理副部长兼任USPTO副局长。

    USPTO的设置机构包括:专利局,商标局,总法律顾问部,国际部,行政管理部,专利公共咨询委员会和商标公共咨询委员会。

  • 申请要素

    现行《美国专利法》将专利分为三种:发明专利、外观设计专利和植物专利,保护期均为自申请日起20年

    《美国专利法》第111节(35U.S.C§111)对专利申请作了明确规定:专利申请应由发明人或其授权之人提交书面申请文件;应在法定期限内缴纳各项相关费用。故美国专利申请构成的四大要素是:

    1. 说明书(即对发明创造的说明和至少一项权利要求);
    2. 附图(如果需要);
    3. 誓词或声明(通常由发明人签署);
    4. 费用(法定应缴的各项费用)。

    其中,前两个要素是能否获得申请日的基本条件。

  • 申请流程

    由发明人或其授权之人提交申请 → USPTO受理部门接收,确定收到日并给出申请号 → 由申请部门进行形式审查并确定申请日,完成文件处理和数据采集,同时由权利转让部门处理涉及权利转让事务 → 分类 → 按分类号将申请分配到审查部门进行审查。

  • 审查流程

    形式审查和检索→实质审查→申请人答复→再次审查→作出最终决定等内容 →对决定不服的可向专利申诉和抵触委员会提出上诉

    《美国专利法》在1999年修订之前规定,专利申请在授权之前不予以公布,由USPTO负责保密。为与《关贸总协定》保持一致,1999修订后的《美国专利法》规定,专利申请应当自申请日或优先权日起满18个月后立即公布,申请人亦可要求提前公布。


    参考资料:

    美国专利及商标局 百度百科

    http://baike.baidu.com/link?url=DTm9cbK07RlYhm72UonKegfogvJLCJc_cJx1cYjHY6LWHLlHEqE5C2ZsMeS5tdhLx0BAxF3XRtcsqXHh--HS5_ [2016-3-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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