专利异议书

  • 专利异议书是就专利局准备授予专利权的初步决定提出不同意见,请求专利局撤销该专利权的专用文书。

  • 专利异议书法律规定

    根据我国《专利法》第41条的规定,专利申请自公告之日起3个月内,任何人都可以依法向专利局就该项专利申请提出异议。

    专利局应当将异议书的副本送交申请人,申请人应当在收到异议书副本之日起3个月内提出书面答复;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提出书面答复的,该申请可视为撤回。提出异议,就要制作和书写异议书。


  • 专利异议书基本格式

    专利异议书由异议人自然状况、专利代理机构、异议请求、异议理由、附件说明、异议缴送说明、异议人签章、专利局处理意见等八项内容构成。

    (1)异议人自然状况。应包括异议人的姓名或名称、国籍、法定地址、代表人姓名及其他有关事项。

    (2)专利代理机构。应包括专利代理机构的名称、地址、代理人姓名、代理登记号码。

    (3)异议请求。它要求说明异议对象专利申请号、申请日期、发明创造的名称、专利申请人姓名,并应说明专利公告的日期。

    (4)异议理由。应用最简洁的文字,提出确凿依据,以说明异议理由。

    (5)附件说明。应逐一开列附件名单。

    (6)异议费的缴送说明,包括缴送数量和方式。

    (7)异议人签章。也可由异议代理人签章。

    (8)专利局处理意见。留给专利局签署处理决定用。




    参考资料:

    1.  智库百科

    2.  晓佳编著.最新实用商务文书范本大全.中国言实出版社,2007.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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