权利要求书

  • 权利要求书是申请发明专利的和申请实用新型专利的必须提交的申请文件。它是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要求保护的内容,具有直接的法律效力,是申请专利的核心,也是确定专利保护范围的重要法律文件。申请人可以自行填写或撰写,也可以委托专利代理机构代为办理。

  • 权利要求书的特点

    《专利法》第五十九条规定“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即权利要求书划定多大范围,一旦经审查批准后,法律就保护多大范围,权利要求书也就具有法律效力。

    权利要求具有双重含义,从法律上讲,它是按法规编写的、划定法律保护范围的文字;从技术上讲,它又是概述发明的技术特征实质内容的文字。因此,一份合格的权利要求书应当满足以上两个方面的要求。

    权利要求书包括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两方面的内容。所谓独立权利要求就是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实用新型的主要技术内容,记载构成发明或者实用新型必要的技术特征。所谓从属权利要求就是引用前面的权利要求,记载发明或实用新型附加的技术特征,反映发明或实用新型具体实施方案的权利要求。

    独立权利要求在法律上有独立的意义,而从属权利要求必须依属于独立权利要求,在法律上没有独立的意义。因此,一份权利要求书中可以只有独立权利要求,没有从属权利要求,但不能没有独立权利要求,只有从属权利要求。发明或实用新型的独立权利要求写在前,从属权利要求写在其后。如果该发明创造有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独立权利要求,则各自的从属权利要求应分别写在各独立权利要求之后。


  • 权利要求书的分类

    权利要求书分为产品权利要求和方法权利要求。产品权利要求包括人类技术生产的物(产品、设备),保护的对象是物品、物质、材料、工具、装置、设备等;方法权利要求包括有时间过程要素的活动(方法、用途)。保护对象是制造方法、使用方法、通信方法、处理方法以及将产品用于特定用途的方法等。

  • 权利要求书的构成

    权利要求书一般由独立权利要求和从属权利要求组成。专利法实施细则第21条规定:权利要求书应当有独立权利要求,也可以有从属权利要求。独立权利要求应当从整体上反映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技术方案,记载解决技术问题的必要技术特征。从属权利要求应当用附加的技术特征,对引用的权利要求作进一步限定。

    一件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中,应当至少有一项独立权利要求。在一件专利申请的权利要求书中,独立权利要求所限定的一项发明或者实用新型的保护范围最宽。如果一项权利要求包含了另一项同类型权利要求中的所有技术特征,且对该另一项权利要求的技术方案作了进一步的限定,则该权利要求为从属权利要求。由于从属权利要求用附加的技术特征对所引用的权利要求作了进一步的限定,所以其保护范围落在其所引用的权利要求的保护范围之内。


  • 权利要求书的重要性

    权利要求书是专利申请文件中最重要的部分,其撰写的好坏将直接影响发明或实用新型专利申请能否获得授权、获得专利权的保护范围的大小以及专利申请在专利局的审批进度。一份专利申请的主题是否具有新颖性、创造性和实用性,专利申请是否符合单一性的规定,他人的专利行为是否侵犯了专利权,都取决于权利要求书的内容或者与权利要求书有直接的关联。因此,权利要求书是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中最重要的文件。

    专利法第26条第1款规定,申请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的,应当提交请求书、说明书及其摘要和权利要求书等文件。专利法第26条第4款规定,权利要求书应当以说明书为依据,说明要求专利保护的范围。专利法第56条第1款规定,发明或者实用新型专利权的保护范围以其权利要求的内容为准,说明书及附图可以用于解释权利要求。因此,权利要求书是用于确定发明或实用新型保护范围的法律文件。否侵犯了专利权,都取决于权利要求书的内容或者与权利要求书有直接的关联。因此,权利要求书是发明和实用新型专利申请文件中最重要的文件。




    参考资料:

    1. 百度百科
    2. 智库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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