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非知识产权概况

南非知识产权概况

南非有五个法律保护知识产权所有者的权利,分别是:(1)1993年第194号《商标法》;(2)1978年第57号《专利法》;(3)1993年第195号《外观设计法》;(4)1978年第98号《著作权法》;(5)1997年第37号《反假冒商品法》。

 

商标

1993年第194号《商标法》对商标、证明商标和集体商标的注册做出了规定。

南非遵循单一分类系统,因此必须按照商标保护的商品类别分别提交注册申请。

商标注册时可按照尼斯国际分类的商品类别名称提出申请。根据尼斯国际分类第10版,用于商标注册的商品和服务分别分为34个大类和11个大类。

南非是《保护工业产权巴黎公约》的成员国。因此,可以先在南非提出商标注册申请,然后在第一次提交申请后六个月内可以要求在其他公约成员国享有优先权。

尽管南非已有计划签署《马德里公约》,但它尚未正式加入《马德里公约》体系,也没有制定与国际注册接轨的法律。在未正式加入之前,通过向原产地国家商标局提交WIPO国际商标注册,不能指定其在南非生效。

所有的注册申请都由商标局进行审查,主要审核其可注册性以及与在先注册或申请有无冲突。商标注册申请一旦受理,就会在《专利期刊》中进行公示。任何利害关系方均可在3个月内对其提出异议。若无异议,商标局将会通过该申请并授予注册证书。从申请之日到授予商标的过程大约为30个月。

注册商标的有效期为十年,从申请之日起计算。注册商标可按照规定申请程序、支付商标续展费后申请商标续展,每次续展的有效期为十年。

 

商标侵权的三种类型分别为:

1、未经授权在相同的商品或服务贸易中擅自使用相同或相似的标志,从而欺骗或误导消费者;

2、未经授权在相关商品或服务中擅自使用相似的标志,存在欺骗或误导的可能性;

3、未经授权在相关商品或服务中擅自使用相似的标志,且注册商标是国内驰名商标,使用类似标志会不当得利或对该商标的特性或声誉造成负面影响。

不论驰名商标持有人是否从事相关业务或在国内享有美誉,法律都对其进行保护,防止他人未经授权使用复制、模仿或翻译该驰名商标的标志,具体情形如下:

1、该商品或服务与驰名商标项下的商品或服务相同或相似;

2、使用该驰名商标很可能造成欺骗或误导。外国“驰名”商标是指享受《巴黎公约》保护、在国内享有盛誉的商标。

 

商标侵权的救济如下:

1、禁令;

2、责令移除违法商标,或上缴侵权货物;

3、损害赔偿;

4、作为损害赔偿的替代,由商标持有人选择是否接受许可费赔付,其金额应是使用有关商标的许可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专利

1978年第57号《专利法》规定,对具有创造性且可用于或适用于贸易、工业或农业的发明可授予专利。

发明中的创造性,是指对于本技术领域的技术人员并非显而易见,且在该发明出现后对提高本技术领域的技术状态有益。对创造性进行评估的专业技术领域范围相对较窄:较早申请但尚未授予专利的发明,以及此前已经秘密使用的发明并不在“显而易见性”的评估之列。

不在专利授予范围内的发明包括:新发现、科学理论、数学方法、文学、戏剧、音乐或艺术作品或任何其他审美创造、心理行为、竞技游戏或开展业务的计划、规则或方法、计算机程序、呈报的资料等,《专利法》认为它们没有发明创造的动机。但若一个发明仅以上述某个或多个项目作为特色,仍有可能被授予专利。

若一项发明公布或开发利用后会导致攻击性的或不道德的行为,或用于非法用途,或违反已知的自然法则(如永动机等),则该发明不能被授予专利。

任何种类的动物或植物、培育动物或植物的生物和微生学方法或运用这些方法得到的产物也不能被授予专利。但是根据1976年第15号《植物育种者法案》,它们可以受到植物新品种权利保护。

南非是《专利合作条约》(PCT)的成员,因此,可以在南非提交PCT国际专利申请和PCT专利进入南非国家阶段的申请。

南非对专利申请不进行实质审查。专利审查员只是检查申请程序是否符合《专利法》的形式要求。若审查员认为其合格,则会受理申请并授予专利。

专利的有效期为20年,从完整地提交专利申请之日算起。通过支付专利年费维持其有效性。

专利授予后,专利持有人即在南非享有专利权。在专利有效期内,他人不得制造、使用、操作、出售或提供出售要约以及进口该专利发明,专利持有人拥有和享受专利带来的全部利润和益处。

 

外观设计

1993年第195号《外观设计法》针对物品的视觉特征做出了关于设计注册的规定。

 

《外观设计法》将外观设计分为两种类型,分别为:

1、美学设计,是指物品的图案、形状、组合或装饰等所构成的、可通过眼睛进行判断的特征,与该物品的美学品味高低无关;

2、功能设计,是指物品的图案、形状、组合或装饰等所构成的、可通过演示表现出该物品功能的特征,根据功能设计类别的定义,集成电路拓扑图和掩膜作品也包括在内。

按照注册目的,可将外观设计分为32个不同类别。提交设计注册申请时,选择适当的类别或大类非常重要。对注册外观设计的专有权范围仅限于注册时指定的类别。若他人在该设计注册时未提及的类别或大类的商品上使用该设计,由于该物品不在注册外观设计指定的商品类别范围内,该行为不会构成侵权。

由于南非加入了《巴黎公约》,首次提交注册申请6个月内可申请在缔约国的优先权。

在外观设计发布日期后6个月内提交的注册申请均视为有效,设计的发布日期是指征得设计持有人或任何权利人同意后第一次向公众公开该设计(无地域限制)的日期。

外观设计注册授权后,美学设计有效期为15年,功能设计有效期为10年,需按规定每年支付续期费用。外观设计注册后,其所有人就被赋予专有权,他人未经许可不得制造、进口、使用或出售与注册设计相同类属内、该设计相同或相似的商品。

 

在侵权诉讼中,侵权行为一经认定,原告有权主张:

1、禁令;

2、收缴所有侵权的产品,或含有侵权产品的物品或产品;

3、损害赔偿;

4、作为损害赔偿的替代,由原告选择是否接受许可费赔付,其金额应是使用相关外观设计的许可人或再许可人所支付的合理费用。

 

著作权

1978年第98号《著作权法》规定了著作权保护的范围和措施,受保护作品包括原创的文学、戏剧、音乐和艺术作品、电影、音像、广播、节目、出版版本和计算机程序。

在南非,著作权自动生成,不需要进行登记注册。电影有可能会进行著作权注册,但并不是必须。

《著作权法》列出的可享有著作权的作品必须是“原创的”。虽然法律没有给出“原创”的定义,但南非的法院会对作品的原创性进行判断,主要考虑作品是否是“显著有别于先前作品”和“创作作品是否需要大量技能、劳动、精力和时间”。著作权法普遍认同的原则是:原创性不等同于新颖性或独特性,原创应理解为作品由作者创作且凝聚了作者的技能、创意、劳动和努力。

除了对原创性的要求,还要求将作品通过手写、录音、转化为数字化的数据或信号等手段记录下来,或以其他方式保留下来。在通过一定材料保留下来之前,当作品只是单纯的、脑海中的想法时,并不受著作权保护。

文学、音乐和美术作品(除照片外)的著作权保护期限为作者终生以及作者去世后50年,从作者去世当年的年底算起。电影、照片和计算机程序的著作权保护期为50年,从作品对外公开时算起,或从作品完成之时算起(若未公开)。对于录音和出版版本,保护期限为50年,从作品或版本首次发布当年的年底算起。

著作权赋予著作权所有人作品专有权以及某些行为的许可权。著作权的性质决定了无法提供对于作品的绝对保护,即无法完全禁止在所有状况下对类似作品的制作或利用。一般来说,它赋予作者阻止他人剽窃自己作品的权利。

未经权利人授权,任何侵犯著作权所有人权利的行为都被视为侵权。

法律还规定,未经权利人许可,任何在南非境内进口、销售、通过贸易邀约或陈列供出售或出租、或以交易目的分发著作权作品的行为,若其行为人知晓其行为已构成或可能构成侵权的,可视为间接侵权行为。或未经权利人许可,在娱乐场所公开展示文学作品或音乐作品,则该行为构成间接侵权,除非该行为人不知晓或没有合理理由怀疑侵权。

 

在侵权诉讼中,侵权行为一经认定,原告有权主张:

1、损害赔偿;

2、禁令;

3、收缴侵权复制品和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工具;

4、作为损害赔偿的替代,原告可以选择接受许可费赔付,金额以许可人支付的合理使用费为基础计算。

 

反假冒商品

1997年第37号《反假冒商品法》为“知识产权权利”所有人、受知识产权保护商品的利害关系人采取迅速、有效的行动打击假冒货品提供了刑事和(或)民事依据。

根据该法律,“知识产权”包括:

1、1993年第94号《商标法》规定的商标权,以及该法第35条规定的驰名商标权;

2、1978年第98号《著作权法》规定的所有作品的著作权;

3、依据《商业标识法》第15条制定的相关通知,他人不得使用的特定标识的所有权。 该法还规定,可举报假冒侵权行为的“利害关系人”包括:

1、受保护商品商标或著作权作品的拥有人或被许可人;

2、受保护商品的进口商、出口商或分销商;

3、获正式授权的代理商、代表处或上述利害关系人的律师。

 

该法进一步定义了“假冒商品”行为:

1、未经知识产权所有人授权,在该商品受到保护的南非或其他国家境内擅自仿制与受保护商品类似产品的;

2、在商品商标或著作权受到保护的南非境内,擅自使用仿冒商标或著作权作品、导致与受保护商品产生混淆的;

3、未经授权,擅自使用《商业标识法》禁用标识的。被禁止的假冒伪劣商品相关“交易”行为包括:

1、在经营过程中占有或控制假冒商品的;

2、除私人或家庭使用目的外,制造、生产或炮制假冒商品的;

3、出售、出租、换购或促销假冒商品的;

4、以销售为目的公开展示假冒商品的;

5、以销售或其他目的分发假冒商品、对知识产权权利人造成损害的;

6、除私人和家庭使用目的外,进口或出口假冒商品的;

7、在贸易过程中以任何其他方式处理假冒商品的。若行为人知道或有理由怀疑该商品是假冒商品而未能采取合理的措施以避免上述行为,则构成侵权违法。

若为初犯,假冒商品违法行为将被处予每件商品或项目5000兰特以下的罚款,或三年以下的监禁,或二者并罚。

若为重犯,将被处予每件商品或项目10000兰特以下的罚款,或五年以下的监禁,或二者并罚。

量刑时,法院会考虑假冒商品对人畜生命、健康和安全带来的危害以及对财产造成的损害。法院可下令没收假冒商品,或销毁假冒品及其制造工具。

作为打击假冒商品贸易的一项鼓励措施,若买方主动向检察官上交假冒商品并出示价格证明,且卖方被证实确实触犯了《反假冒商品法》,根据法律买方能获得3倍于假冒商品价格的奖金。

本文由Adams & Adams事务所提供。

文章来源:China IP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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