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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版权贸易

    指通过对已有版权作品的使用而产生贸易的行为。它是由著作权人将其对作品拥有的部分或全部经济权利(客体)通过许可、转让等方式授权给使用者而产生的。属于许可证贸易范畴,也是一种无形财产贸易。版权贸易是属于许可证贸易范畴内的一种基于版权的经济权利的许可或转让过程中发生的贸易行为。

    最后更新:2017-07-28 10: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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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认可权

    认可权是版权所有人的一种权利,指对作品的某些使用必须取得版权所有人许可方为合法,否则即为侵权行为。

    最后更新:2017-07-28 10: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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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合作出版

    亦称协作出版或委托出版,指供稿单位取得出版社的同意,使用该社社号出书,同时还承担编、印、发等任务。协作出版的本意是利用社会力量扩大资金来源,解决学术著作、自然科学和工程技术方面图书出版难的问题。

    最后更新:2017-07-28 10:20:47

    1821

  • 法人作品

    亦称单位作品,是指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主持,体现单位或其他组织的意志,并由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承担责任的作品。

    最后更新:2017-07-28 10: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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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产品设计图

    指产品生产绘制的图样及对图样的文字说明。具体地说,产品设计图纸作品是指利用各种线条绘制的、用以说明将要生产的产品造型及结构的平面图案。它与一般图画作品最本质的不同在于其设计的目的是用以生产。它是为了满足产品制造的需要而作的,例如,服装设计图、家具设计图等。这类作品通常与科学技术有着极为密切的关系,其科学性严格要求作者按科学规律行事,而不能像美术作品那样凭着自己的想象任意绘制。

    最后更新:2017-07-28 10:20:4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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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利标记权

    亦称专利标记使用权、专利标注权。专利权人享有的自己或要求被许可人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的权利。这对宣传企业、取信市场、制止侵权都有意义。标记权时专利权人的权利,但不是义务。对此项权利,专利权人行使还是放弃完全取决于专利权人的意愿,法律并未作强制性规定。 根据《专利法》第15条规定,专利权人有权在其专利产品或者该产品的包装上标明专利标记和专利号。至于专利标记的具体内容,我国《专利法》没有统一规定,专利权人可以根据自己的专利产品自行设计。专利号是专利权人申请专利时由专利行政部门确定的专利号码,该号码在专利权有效期内始终如一,专利权人不能改动。专利标记权是专利权人的权利之一。

    最后更新:2017-07-28 10: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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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药品专利

    亦称作药物专利;指源于药品领域的发明创造,且转化为一种具有独占权的形态,是各国普遍采用的以独占市场为主要特征的谋求市场竞争有利地位的一种手段。

    最后更新:2017-07-28 10: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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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利引证

    指专利首页上的引证信息或专利审查员审查过程中产生的检索报告,如美国专利首页的专利引证信息、欧洲专利局、英国专利局和PCT专利的检索报告。 参考资料: 百度百科 本文内容由智慧芽学院(x.zhihuiya.com)编辑整理

    最后更新:2017-07-28 10: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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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保密专利

    保密专利是涉及国家安全和利益的需要保密的发明专利。专利是在法律保护下公开其技术内容,并保护专利权人的利益在特定的地域和时间内不受他人侵犯,但这应该是在国家安全和利益不受影响的前提下的公开和保护。如果丧失了这个前提,就应该申请保密专利。按有关规定,涉及国家安全需要保密的,主要指国防专用技术,应由专利局授权国防专利分局受理、审查;涉及国家利益需要保密的,由专利局受理保密专利。 这些发明创造的公开会影响国家的防御能力,损害国家的政治、经济利益或削弱国家的经济、科技实力。对于军民两用的发明创造,申请人如果希望其发明能够推广应用,就不宜申请保密专利。

    最后更新:2017-07-28 10: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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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放映权

    指有权许可或禁止他人通过放映机、幻灯机等技术设备公开再现美术、摄影、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的权利。放映权不仅限于对美术、摄影、电影和类似电影作品,只要是能放映的作品,都在放映权的范围之内。就放映权的行使方式来看,首先,此处的放映要求公开再现,个人或家庭内部的放映由于并不属于公开展现,不涉及放映权。其次,放映并没有明确是否是有偿行为,无论有偿还是无偿,擅自放映作品都会触及放映权。

    最后更新:2017-07-28 10:20:4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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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著佐权

    著佐权(Copyleft)是一个由自由软件运动所发展的概念,是一种利用现有著作权体制来挑战该体制的授权方式。在自由软件授权方式中增加著佐权条款之后,该自由软件除了允许使用者自由使用、散布、修改之外,著佐权条款更要求使用者修改后的衍生作品必须要以同等的授权方式释出以回馈社会。 著佐权,是补足/辅佐著作权(Copyright,版权)不足的版权授权。它的授权方式与版权并不相同。另有译为“反版权”、“版权属左”、“左版”、“版权所无”、“版权左派”、“公共版权”或“版责”,但这些译名有其意义上的偏差,因为Copyleft虽然与常见的著作权模式不同,但不应该是反对著作权的基本体制。 著佐权是将一个程序成为自由软件的通用方法,同时也使得这个程序的修改和扩充版本成为自由软件。提出并使用Copyleft观念的是GNU计划,具体的发布条款包含在GNU通用公共许可证、GNU宽通用公共许可证和GNU自由文档许可证里。

    最后更新:2017-07-28 10:20:45

    1936

  • 自由版权

    自由版权是以知识开放共享为核心激励创新过程的知识规则体系。 自由版权是知识开放体系的综合。知识经济发展到当前阶段,需要开放的不光限于软件,甚至不光限于文档,需要拓展开放源代码、左版以及公共版权协议,针对以隐性知识为特点的创意行为、针对最广义的个性化创新活动,提出更全面的规则体系。 自由版权是相对于知识产权提出的。知识产权是知识垄断权;自由版权是知识开放权。知识产权的主要对象是显性知识,自由版权的主要对象是隐性知识。显性知识是创新结果,隐性知识是创新过程。完整的知识经济及创新,是显性知识与隐性知识循环的结果。离开了隐性知识和创新过程,知识就成了无源之水、无本之本;离开了显性知识和创新结果,知识就会脱离它的功利。知识产权和自由版权,是相辅相成的制度安排,缺一不可。

    最后更新:2017-07-28 10:20:4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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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外围专利

    我国法律对此并没有明确的规定和正式的定义。通常指围绕基本专利技术所作出的改进发明创造专利。

    最后更新:2017-07-28 10:20:44

    1692

  • 基本专利

    基本专利是指专利机关根据申请人的原始申请授予的独立的、不依附于其他专利的最原始的专利。基本专利亦称“主专利”、“支配专利”。 两个相互依存的专利中,最先取得专利保护的专利。它是另一项获得专利保护的专利发明的基本,或者说该后一项专利是在先取得专利保护专利的基础上的改进,后者对前者是从属的、改进的专利,而将前者称为基本专利。

    最后更新:2017-07-28 10: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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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周边限定原则

    指专利权的保护范围完全由权利要求的文字内容决定,在理解和解释权利要求时,必须忠实地、严格地按照权利要求书的字面含义进行,权利要求书所记载的范围是确定专利权保护范围的最大限度,任何扩大解释都是不允许的。根据这一原则被控侵权行为必须重复再现了权利要求书中所记载的每一项技术特征,才被认为是落入到权利要求书的保护范围之内,如有任何不同,侵权指控便不成立。

    最后更新:2017-07-28 10: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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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利临时保护

    专利临时保护是指对公布以后、授权以前的发明专利申请给予的保护。   根据《专利法》第39条和第40条的规定,专利权是从公告授权之日起生效。也就是说,在授权以前,即使他人实施了同样的发明(无论是自己开发的还是通过发明专利公布而获得的),专利申请人就无权以侵犯专利权为理由起诉他人。但是,由于发明专利申请在尚未授权时就予以公布,公众就可以通过公布的发明专利申请说明书掌握该发明的内容,并可以进行实施。但由于尚未授权,申请人无法行使专利权,这对申请人不公平。于是,各国给予申请人一定的保护。但由于专利申请可能在后来的实质审查中被驳回,所以,又不能与已授权的专利一样保护。所以,我国《专利法》第13条规定:“发明专利申请公布后,申请人可以要求实施其发明的单位或者个人支付适当的费用”。这就是对发明专利申请的临时保护。

    最后更新:2017-07-28 10: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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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专利保护

    指在专利权被授予后,未经专利权人的同意,不得对发明进行商业性制造、使用、许诺销售、销售或者进口行为。

    最后更新:2017-07-28 10: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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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外观设计专利

    外观设计专利,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色彩或者其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上应用的新设计。外观设计是指工业品的外观设计,也就是工业品的式样。它与发明或实用新型完全不同,即外观设计不是技术方案。我国《专利法实施细则》第二条中规定:“外观设计,是指对产品的形状、图案或者其结合以及色彩与形状、图案的结合所做出的富有美感并适于工业应用的新设计。

    最后更新:2017-07-28 10: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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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实用新型专利

    实用新型专利,指对产品的形状、构造或者其结合所提出的适于实用的新的技术方案。凡是产品结构、形状或者结构和形状相结合,申请实用新型专利。保护期是10年。 产品的形状是指产品所具有的、可以从外部观察到的确定的空间形状。对产品形状所提出的技术方案可以是对产品的三维形态的空间外形所提出的技术方案,例如对凸轮形状、刀具形状做出的改进;也可以是对产品的二维形态所提出的技术方案,例如对型材的断面形状的改进。产品的构造是指产品的各个组成部分的安排、组织和相互关系。产品的构造可以是机械构造,也可以是线路构造。机械构造是指构成产品的零部件的相对位置关系、联接关系和必要的机械配合关系等,线路构造是指构成产品的元器件之间的确定的连接关系。

    最后更新:2017-07-28 10: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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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发明专利

    指前所未有、独创、新颖和实用的专利技术或方法; 它在实用新型专利、发明专利及外观专利三种专利类型中的技术含量及价值是最高的,因此发明专利的保护期是最长的(保20年)。

    最后更新:2017-07-28 10:2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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