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请问企业商业秘密和专利选择的标准是什么?
这是一个非常好的问题,因为这是企业的知识产权工作者将经常面临的一些抉择,比如说我某项技术到底是申请专利,还是去用技术秘密的方式来保护。我们后边的课程中,其中有一堂专门会提到这个问题,所以我在这里就简单地介绍一下。
首先我们要考虑的是这个技术本身,因为我们知道专利是要经过授权的程序的,但是商业秘密只要满足它的构成要件,就符合了这个商业秘密的要求,它没有这样授权的程序,所以我们要看哪些技术是符合专利授权的这样的要求,这是什么程度本身。另外也看这个技术的特性,如果这个技术本身是很容易反向工程,或者是不用太久的时间,可能就会被竞争对手也同样开发出来的话,那么这种情况下,我是要考虑这个专利的形式来保护的。
还有,第二个因素要看这个企业商业秘密保护的能力。如果我们这个方面能力相对来说还比较弱,或不健全的话,这个阶段更适合用专利的形式保护。
再有一个,要看企业的投入。企业的投入这块,相对来说是专利有一个关费代理费等等的,商业秘密也有一个商业秘密管理体系的只有这投入,这也是企业需要考虑的一个因素。
我这里想说一下,一般来说一款产品里边,它这里边涉及到多个技术点,甚至说是一个技术组合里边,我们可以拆分出来,一些是用专利保护,一些是用技术秘密来保护。举个例子,我们比较常见的,比如通讯领域的,比如说手机产品,比如说这里边的一些模块,通常我们看到专利申请中,申请的是这些模块本身的这个系统,或者是系统之间的通讯方式,但是这个代码本身也没有办法去申请专利,那么相对来讲,这个代码具体的实现方式,实际上它是用技术秘密的形式来保护的。所以也就是说这个本身的技术,它实际上是通过不同形式保护。而且我们知道,可能大家会编不一样的代码,所以这部分适合用商业秘密保护。但是无论你用哪种代码,可能实现的都是这个流程和功能,那么这种流程和功能,这种方法就适合用专利来保护。这是简单的回答第一个问题。
2. 商业秘密保护的主要途径是什么,是和相关厉害关系人签订保密协议吗?
这个方法我们在讲解中已经提到了,包括签订保密协议,但绝对不只是签保密协议,这是最低的一个要求了。
3. 请问能否在技术手段方面提点一下?
我想这可能是问的具体的技术措施。技术措施这块,我在讲解过程中提到了我们要全面的去考虑,它不是说一种单纯的措施可以实现的,应该是多种措施来辅助、来配合,然后综合性的实现的,而且这个措施要结合商业秘密可能泄露的途径来一一去寻找的。
这块的产品的话,刚才也说核心技术秘密的技术措施,可能会建议去找一些成熟的信息安全产品。比如说我这里边提到的是在微软的一个产品上做到二次开发,但实际上当时也关注一个 cTrix 的那个产品,它也蛮不错的。简单地说,就是美国员工登录到自己电脑之后,实际上他所做的所有的文件并不存在自己的电脑上,而是存在远端这样的服务器上。那也就意味着所有的生成文件都在服务器上,服务器上管理就比较方便,但是那个成本确实比较高。我就简单说到这里,因为实际上涉及到的产品实在是太多了,确实是要根据企业自己的需求来去选择适合的产品,而且要考虑企业自己在研发或者其他方面的管理,适合选择什么样的产品。
4. 老师,商业秘密的授权客体究竟是什么?怎么合理选择商业秘密保护或或采取其他保护措施?
这个我们就不多说了,商业秘密不存在授权,它只要符合构成要件就可以了,那么它的落脚点是技术信息和经营信息。
5. 老师,有经验的前员工在到新公司后进一步根据之前的技术经验研发,算不算侵犯前公司的商业秘密?
是这样子,总体来讲,我们没有把原来公司的技术秘密都拿出来直接去用的话,这种情况下是不侵犯原来公司的这个技术秘密的。我在这个之上自己再做进一步的研发,通过现公司的一些设备和通过我自己的知识技能做的这个研发的话,也不涉及到侵犯原来前公司的这个商业秘密。
但是这里可能要注意的就是,会不会侵犯到原公司的专利,有可能原公司有一些技术已经申请了专利,如果它相对是基础的,如果在后一家公司研究的,进一步研究相对来说是改进型的,可能会用到了相对基础的这样一个专利的技术。
6. 在诉讼过程中,有些证据涉及商业秘密,如果不提交可能影响诉讼结果,提交了又可能被对方当事人获取用其它用途,如何在起诉时,提供脱密版,或是仅在证据目录中备注名称,在法庭上不完全质证,即只让对方律师或第三方鉴定机构人员看。能介绍一下操作步骤及注意事项吗?
这也就是说在诉讼过程中如何降低泄密的风险。是这样子,商业秘密的诉讼,我们主张的秘密点是一定要提供出来的,否则法官或者对方不知道你主张的秘密点是什么,所以这个秘密点是一定要说的,没有办法去提供这个脱密版。那么这个秘密版还要去做保密性的、非公质证的这种鉴定,然后还要做同一性的鉴定,所以他是一定会要提供出来的。但是为了减少进一步泄密的可能,我们可以要求和对方的律师签署这种保密协议,也可以要求法院在这种证据开示的这个环节中,尽量地能够降低风险,比如说我们双方的律师和技术人员都到一个固定的场所去看这些信息,但是可能会尽量减少地带出去。这个部分是可以跟法官去沟通,然后来确定一个合适的操作方式的。
7. 如果一个技术方案可以通过反向工程获得,但在侵权诉讼时难以举证其采用了该方案,这种类型的技术方案应该申请专利吗?
如果笼统地说,还是建议去申请专利,因为它可以通过反向工程,如果很容易的反向工程就可以获得的话,那么还是建议去申请专利。如果说这这个反向工程本身也要费很大的力气,投入很多的精力的话,这个可以再考虑一下。
8. 如果是跳槽产生的泄密,如何管理这种可能会出现的商业秘密的泄露方式呢?
这一点其实在前面讲了,我们去保护商业秘密的工作是要贯穿始终的,不能说等到某个员工要跳槽的时候,我再去做这个工作,那时候已经晚了,而且你也不知道谁将来会在什么时间去跳槽,这个信息是很难掌握的。所以就是通过公司已经搭建好的这种商业秘密管理体系,这种有效的体系下,员工无论是在这,还是有跳槽的打算了,还是就跳槽了,那么可能都能够去限制阻止这种泄密事情的发生。
9. 老师您好,就您的实战经验,有没有公司将商业秘密通过专利保护的情况?这两者是不是水火不能兼容?谢谢!
我留意到他的这个想法可能是说,一项技术是不是既有可能有商业秘密,又可能有专利,这是可以的。但是就同一个技术而言的话,我不能申请专利,已经公开了,还去做商业秘密,这是不行的,因为它已经不具有这个秘密性了。
10. 请问商业秘密调研需求如何开展,可展开说一下么?
第10个是一个非常好的问题,涉及到了我们商业秘密实际开展了。调研需求阶段,实际上我们是为了后期的商业秘密管理做的一个前期的了解工作。那么在这个了解中的话,实际上我们要了解的是我们的秘密有哪些、有哪些类型,我们的秘密有哪些保存方式等等。还有我们保密的需求,以及我们保密的关键在哪里,还有这些信息的泄密途径,以及可能会了解一些哪些部门,哪些重要点会有一些特定需求。比如说我们曾经做过的一个案例里边,企业里边因为它是生产线上产品工艺改进非常高,依赖的是一种特定的浆料,而这种浆料采购部门去采购的时候,而且这个浆料的事情,如果被竞争对手知道了,他们很快就可以模仿出来。所以这个企业对这个浆料本身是有特殊的保密需求的,它不希望竞争对手知道。这样的话,进而他需要做的就是尽量在公司内部也更少的人知道。比如说这个浆料在采购环节,采购部门的人会接触的,会知道从谁家买了什么浆料,这时候做的处理就是采购人员知道从谁家买了什么产品,但是浆料的名称不给,我们会说这是一号浆或者二号浆这样子,用代码来表示,这样尽量减少了采购环节人员知悉的范围。
然后从供应商那里,告诉供应商也一样做处理,你的人员也只是知道我卖给谁了一号浆料,但知道这个一号浆料是什么浆料的人,在自己的公司或者在供应商那里,都是很有限的人。然后这个浆料从运到工厂以后,立刻有专门的人员会把上面那些,甚至说在供应商那边就会做一些处理,就是你看不到这个浆料的名称,它的外包装都已经做过处理了。那么拿到工厂来之后,我的工艺线上的工人来讲,他也不知道这个用的是什么东西,他也只知道一号浆料。这样的话,就降低了泄密的风险,而且是很有效的一种方式。因为所做的这个企业、所在的行业,真的是信息很容易就被传播出去,基本上工艺线上或者采购环节,都很容易出现内部人员泄密的问题。所以我刚才说这个需求其实就是了解,我们将来要做保密工作需要了解的一些信息,以及特定的一些需求。
11. 在收集各部门商业秘密时,如何让各部门实事求是地把各项商业秘密都上报?
这是一个很现实的问题,所以这块我们说,商业秘密靠管理,也要靠领导和员工自发的、自愿的、自主的这个行为。比如说这个部门的负责人,如果他都不想把这个信息上报,他藏着,其他法务部门的人怎么能把这个秘密拿出来呢,或者知道这个秘密有什么呢,这是不可能的事情。所以说一般来讲,让大家去收集这个涉密信息表的时候,每个部门会做一个。每个部门做一个之后,像这种核心的部门,它的上级领导实际上是有需要再看一下,会不会发现某一个项目里边,应该某些研究内容,但是他没有列进来,有露掉的东西,这个时候告诉我们,我们再去补上。通常来讲,各个技术部门,或者说是一些部门的负责人的话,除非他不想干了,不然的话,他基本能够遵守的。所以这个地方确实涉及到商业秘密管理中的个例情况,每个情况怎么推进了。
12. 我在想有没有这样一种可能——权利要求保护范围上位,然后说明书实施例列举的都是下位的与商业秘密案例类似的实施方式——通过这种方式既能 “隐藏商业秘密” 又能“保护相关技术”?
其实第12个问题跟第9个问题比较接近,就是这个技术组合,能不能有一部分用商业秘密,有一部分用专利来保护,我就不再重复解答了。
13. 商业秘密中的技术秘密怎么来保护?
很负责任的话,我刚才讲的大部分适用所有的商业秘密,但更适用技术秘密,因为我们商业秘密中,大部分是技术秘密的内容。所以前面讲的保护方式,就是针对技术秘密的保护方式。
14. 商业秘密是否需要像保密专利一样申报给相关部门以获得保护?如果不是那么怎么获得保护?
第14个问题也是比较基础的问题。这个很明确,是不需要的,但是要满足相应的构成要件。
15. 刚才总说商业秘密需要很多成本,大概体现在哪里呢?一般成本的话是员工的投入成本?
我来说一下,首先我们肯定要投入人力;第二,我们的商业秘密管理需要一些技术措施,这些技术措施有一些是要购置一些硬件或者软件的设备的,那么这些硬件的设备和一些相应的管理软件,也是需要钱的。
这个问题的后半部分,一般员工的投入成本,我不太理解这个含义是什么,所以我就不做解答了。
16. 商业秘密识别过程比较难,老师有具体的方法吗?
是这样子,我这里需要说明一个概念,商业秘密在法律上,在诉讼环节我们认可的商业秘密,和我们在公司里要做商业秘密管理的时候,我们说的商业秘密,这是两回事。因为我们在诉讼环节需要做的商业秘密,一定是完完全全要符合商业秘密的三个构成要件的;如果不符合这三个构成要件,司法上是不会承认它是受到法律保护的商业秘密的。
但是回到我们内部的商业秘密管理体系的时候,我们可以认为我们需要保护的,我们就把它作为商业秘密来保护,只要我们不想让别人知道的,不用说一定符合了这个秘密性,比如说外边没有公开,我不用去挨个查这个技术有没有外边公开,但是我只要想保护它,我就把它作为保护的对象。
所以从这个角度来讲,我们内部想要保护的信息,想要保护的认为有价值的信息,我们就都把它作为商业秘密,这样识别的话就不难了,所以跟各个部门讲清楚这个问题,无论是技术秘密也好,经营秘密也好,只要我们不想让外边随便知道的,但授权知道的是可以,但是总之不想让它对外公开、公之于众的这种,我们就可以作为商业秘密,列到商业秘密里边来。所以这样子去识别,就会容易得多。
17. 如果已经出现跳槽泄密的情况,该怎么挽回损失呢?或者泄密者会被惩罚吗? 或者通过什么途径可以惩罚到泄密者?谢谢!
如果发生这种情况的话,商业秘密的权利人或者前雇主可以考虑发函、提示和警告这个员工和现在所在的企业,也可以提起诉讼。提起诉讼的话,我们都知道商业秘密的诉讼有民事途径、有刑事途径。还有的时候,我们也可以考虑,如果你确定这个新的雇主也用了这个商业秘密的话,也可以考虑一些行政的途径,这就涉及到商业秘密保护的问题了,在这里就不多说了。
18. 在与外部合作伙伴洽谈委托项目开发前,如与外部合作伙伴所签订的保密协议的内容比较笼统的话(例如保密没人包括洽谈过程涉及甲方相关的商业信息及技术信息),会有问题么?
另外,洽谈前已经签署了保密协议,在确立合作意向后签署的委托开发协议中是否还有必要设定保密条款?或者说是否还有必要另签一份保密合同?
这个问题问的也很好,这就涉及到一个具体的业务中,我们如何去做保密。是这样子,当我们洽谈阶段,我还没有实际达成这种委托的时候,只要你在洽谈,会有技术秘密的交互的话,或者说我也不判断有没有技术秘密的交互,我就可以先签一个专门的保密协议。因为这个为了保障你将来员工参与这个项目的时候,员工说的这个信息都应该受到一定保护的,或者他提供的信息都要受到一定保护的。
是不是保密协议的这个内容,我们可以定性的描述有哪些类的信息,也可以再详细地说这个项目会涉及到哪些信息,在不能具体的情况下,至少把各类的信息都罗列出来。然后这里边有一个后期执行的时候,协议是签在那了,后期每次执行的时候,你把提供过的信息有保密标记,然后告知我这个是涉密信息,而且交给对方的这个涉密信息,是一定要通过邮件,或者通过其他途径。总之,是要明确涉密信息,并且留下痕迹的。这是执行环节具体的人员需要考虑做的一些方法。
如果在将来确定合作意向之后,再添这个委托开发协议的时候,我仍然建议你还是保留这个保密条款。而且这里边就涉及到之前的保密协议和这个的关系,一般来说,如果前边那个保密协议涵盖了整个后期的委托,实际委托开发的话,你可以把这两个都是共存下去的,只要它没有冲突的地方就可以了。但这个具体处理的话,我们看两份协议签的内容上是怎么安排没有冲突。
19. 老师您好,商业秘密密级划分,一般可以采用绝密、机密、秘密的文字吗?之前听一个国家军工企业的保密专家说,这是国密级的密级标志,一般企业不能用。
我没有听过这种说法,而且绝密、机密、秘密,而不是说军工企业才能用,其他企业就不能用的。
20. 我们公司目前是知识产权部门做主导,将所有涉密文件电子版上传至网盘,然后为涉密人员提供访问帐号,并设定对相应文件的访问权限,不知道老师有没有其他建议或提醒?
我觉得首先对这个涉密文件上,我们看得出来,贵公司已经做了一些保密管理的措施,而且对这个文件设置了相应的访问权限,应该说有一定的基础了,这点是非常好的。
如果说需要补充的话,如果我们现在其他的方面还没有做的话,比如说人员,比如说即使这个涉密信息,像U盘的途径、邮件的途径,这些如果还没有上管理措施,可以考虑一下。
另外还有一个关于权限的设置。其实权限还可以具体到某篇文件,某些人是能所有的权限都有的,还是说他只是只读的,他有没有编辑权限,他能不能打印,其实这些对于这个非常重要的文件,是可以考虑设置这些不同的权限的,这样的话,能够加强它进一步的保护。
21. 老师,您好!请问对掌握公司核心技术秘密的研发人员,如何防止跳槽后泄密,入职签订了保密和敬业协议都是和公司通用其他普通人员的,有没有好的措施限制跳槽的泄密?
这个问题我觉得跟前面是一样的,跳槽的泄密和不跳槽时候的泄密,这只能说跳槽阶段的这种泄密的概率更高,而且批量泄露信息的这种可能性更大。所以平时的这个保密措施要做好,尽量减少这种泄密的途径。第22个问题和前面的问题是一样的,不回答了。
22. 现在信息传输较快,微信 QQ 等通讯手段便捷发达,对外泄密速度较快,这方面怎么管控好呢?
我非常喜欢这个问题,是一个非常好的问题。因为我们当时做涉密信息管理的时候,我们就曾经做过各种途径可能的转发,或者是流转。比如说通过自己的私人邮箱发邮件,后来公司工作的时候不能使用私人邮箱,这是设置了,但这要区分不同的员工,有些员工可能有这个权限,最好不能设置,不能使用。
第二个,可以文件上传网盘。这种当时也设置是不可以上传网盘的,如果有特定需求需要上传的话,需要申请。
还有像微信、QQ等这些,这种上传的话,我们建议你要做好,如果这个文件很重要的话,通过技术手段,设置它是不能通过这些途径转发的。实际上这块随着各种通讯工具的发展,我们也要考虑相应的,跟IT人员、跟信息安全的这个产品的供应商等等去讨论,如何能够进一步的,上什么样的产品能够限制这些。当然这是在公司决定要限制之后,然后来上一些具体的措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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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UAle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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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25305794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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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heeastlak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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熊猫烧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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IP拽小六
通过哪些方式获得的商业秘密是合法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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葛豆豆
打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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棕熊专利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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午夜屠猪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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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uoxuede20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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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件很棒 学习了
9943054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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