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对于一般消费者该如何理解(11: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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课程介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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小节简介
以最高法的摩托车的车轮案例讲解设计空间的含义,以及设计空间对外观设计的创新程度的影响
课程概述

外观侵权案件中,如何利用惯常设计做抗辩理由?

被控侵权外观产品与专利产品即使相同也不构成侵权?

产品外观的设计空间和一般消费者的概念该如何理解?

8月28日,广东省高院知识产权庭副庭长张学军法官做客patsnap专利学院线下沙龙,对外观设计侵权判定中的热点法律问题展开讲解。如何理解惯常设计的范围?惯常设计对“整体观察,综合判断”原则的改变有哪些?如何理解外观审判中“先做减法再做比对”原则?

在张法官进行相关法律问题的讲解之后,本次活动以一个真实的审判案例展开主题讨论。由于广州活动的学员大多数为专业律师,所以大家对于该案例的讨论深入透彻。我们特意挑选两位有代表性的律师发言,张法官也在点评过程中阐明法官审理外观设计案件的思路。精彩的思想激辩,不容错过。

本课程适合3-5年工作经验的知产工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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张学军
张学军 喜欢58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
广东省高级人民法院民三庭副庭长,从事知识产权审判和商事审判15年。
香港大学普通法硕士学位,中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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