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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知产诉讼进阶班(冬季班)

    TA的评论:1、当然可以。如果无效宣告决定在判决书下达之前就收到,当然可以达到釜底抽薪的效果。但是无效宣告也需要时间,从立案到口审到下决定,历时也会近半年时间。 2、视有无必要提起无效宣告。如果现有技术证据被采纳,可以和原告进行和解,由原告无条件的撤诉。理由:不撤诉,我无效你,你失去专利权。你撤诉,我不无效,你保留专利权,可以继续对市场形成震慑,减少侵权产品出现,而我俩都可以进行生产销售,双赢。 //@luck_chs022吕律师及各位同行,您们好!想到一个问题跟大家讨论下:如果被告采用现有技术抗辩的方式来主张自己不侵权成立的话,那么此时,被告还可以拿这个现有技术去无效掉被诉侵权专利吗?如果可以,那么采用无效的方式来釜底抽薪,岂不是更好?谢谢!

    2018-03-06 12:50:00 0
  • 知产诉讼进阶班(冬季班)

    TA的评论:老师好,请教您一个问题。 在《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侵犯专利权纠纷案件应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二)》 的第一条规定“权利要求书有两项以上权利要求的,权利人应当在起诉状中载明据以起诉被诉侵权人侵犯其专利权的权利要求。起诉状对此未记载或者记载不明的,人民法院应当要求权利人明确。经释明,权利人仍不予明确的,人民法院可以裁定驳回起诉。” ①假设现在有权利要求1-3,权利要求2和3是对权1部件的具体限制,侵权产品完全覆盖了权利要求1和3,那么我起诉的时候需要明确侵权的是权利要求1还是明确权利要求1、2、3比较好?这两种明确方式分别有什么风险或者好处? ②或者说,如果为了诉讼保险,我们在其他类型案件中能不能把所有权利要求都明确在诉状里,或者只明确权利要求1这一主权。这样会有什么好处或者风险,或者在判赔额上有什么不一样之处? ③在起诉时,假设我明确了侵犯权利要求1,而在诉讼过程中,基于无效申请,我合并了权利要求1/2形成新的权利要求1,这样对诉讼会有何影响,是否会对审理过的内容再追加进行审理。

    2018-01-30 15:39:23 1
  • 天时地利:原告如何提起侵权诉讼?

    TA的评论:请教您,对于已经购买了大型设备存放在其厂区的使用人,我们应该怎么进行取证,或者取证到什么程度,才能立案后申请法院进行证据保全?

    2018-01-10 21:17:29 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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