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实录:
1、非要某个商标却有在线,且权利稳固,怎么操作呢?
杨洪二:第一个问题,是说非要某个商标,却有边缘权利,这种情况下,还有别人打擦边球。我的办法就是,注册不了一模一样的就注册一个近似的。当然了,你有可能会说,近似的不会被驳回吗?这是不一定的,你注册几十个近似的,说不准其中就有部分能够通过的呢。而且这个通过了以后,不仅可以用打来打击打擦边球,报名牌的,还可以有机会把在先的权利给干掉。
2、图形商标如何检索?
杨洪二:图形检索。在手机上,把智慧芽,商标查询作为收藏,好像是还下载不了,然后你要查询某个商标拍下来,用智慧芽查询,这个还是比较好一些。
3、淘宝和微店的名称可以注册不?
杨洪二:淘宝和微店的名称。这个要看具体情况,比如说是哪个品牌的店铺,需要以它的品牌为命名,这种情况下注册就没有任何意义,而且你注册人家也不让。如果你仅仅是给自己起一个店名,销售若干个或某一个品牌,而跟你的店名又不一致的情况下,虽然我们国家对零售服务商标注册没有限定,但根据目前大多数办法来说,还是注册一下35类吧。如果是别人的商标不要拿来注册,还是拿专门自己的经销店的店名就可以了
4、商品品种多怎么选择商品类别?
杨洪二:商品品种多,多也得来注册呀,那一个一个来呗。根据企业提供的信息,在“商品信息表”中去找,找不到相同的,虽然名称不一样,但指向是同一个东西的,然后不仅找它更大一级的上位概念,如果是实在最后没招了,那就尝试不归纳商品。但我觉得有一个根本前提,客户需要的这些商品,一定要把它囊括进去,这是做商标代理最基本的。
5、商标注册人销亡;商标撤销需要全体股东同意吗?
杨洪二:我纠正一下,商标注册人终止或死亡,也就是说,商标注册人没有消亡这个说法,只能说,如果商标注册人是自然人的话,那就是死亡,如果是组织的话,那就是终止。在商标注册人死亡或终止后,商标在这种情况下不叫撤销,如果企业或商标注册人想把商标注销的话,那需要全体股东的同意,自己一个人去注销,那应该是不行的。如果撤销的话,商标主体都已经终止了,那么其它任何人都可以给它提出撤三,当然了,要满足三年的条件。
6、商标移转说权利人注销或者死亡这种情况吗
杨洪二:是的,就是说的商标注册人死亡或终止这种情况。
7、组合商标申请,如果其中一部分有相似被驳回,是否可以删除相似部分,其他部分继续申请?
杨洪二:就是对于组合商标申请,如果有出现相似被驳回,根据目前的规则,商标图样不可变,也就是说中文英文图形,我拿掉中文,拿掉英文是不可以的。但是呢,你可以拿掉相冲突的商品,商品拿掉之后,它就不会发附属于类似商品上的相同金额商标,这个也算是一种删除,只是说,你不能删除商标样稿中的一部分,只能删除指定商品中的一部分。
8、除了智慧芽这么高端大气上档次的软件可以自动识别图形商标,是否有其他免费的途径实现图形商标的检索?
杨洪二:我用的是智慧芽的手机端,PC端的话,我现在还没有详细了解,但是我通过用手机端,其中一个最大的感受,图形查询功能特别强大,目前来说,应该属于最好的吧,这应该不违反广告法哈。以前的时候,我对这个图形查询也是非常头疼的,但智慧芽的图形查询非常不错,你没有必要再找其它的查询软件了,这个就OK了。
9、非要某个商标却有在先,如何插空?
杨洪二:非要某个商标却有在先,如何插空?像这个,也只能说是对其中的某种情况可能适用,不是对所有情况都适用。某些情况下,比如你注册某个商标,一查询,在先有核准的,有待审的,有可能跟在先若干个商标都不同程度的近似,但是,在先的若干商标之间,还不是同一主体的,像这种情况下怎么办,那你肯定毫无疑问先申请嘛,如果确定哪个是驳回理由的话,就可以通知其撤销,如果不确定,那就等着,等驳回之后,再有针对性的提撤销,当然了,在这个过程中,你的撤三申请,甚至是撤回撤三,这个都有可能会实现,都有可能会需要介入。
10、我提交了组合商标申请,例如文字+图形的组合,且注册成功。1.是不是表明了现阶段前相同文字、图形以及文字+图形的商标在相同类别内,均未有被注册;2.由于我成功注册了该组合商标,他人不得再就该商标中的文字、图形或组合在相同类别注册。——如果上述2点成立,企业在申请商标时,如果更倾向于保护组合商标,是不是就可以以组合商标形式去申请,同时在实际使用中,根据企业需求,将该组合商标拆分使用,既不会侵犯他人商标权风险,同时节约成本。
杨洪二:我还是回答简单一些吧,因为你的问题比较复杂,判断商标近似与否,一个组合商标跟别的商标是否近似,并不意味着其中的每一部分,与别的商标是否近似,它们的结果是一致的,这个不好说。尤其是像商标中有一些要素,不足以起到识别作用,像这种,有可能就会忽略不计,就会成为漏网之鱼,顺利地核准注册。当然了,还有一些商标,就属于漏网之鱼,就核准了,像这种情况在先权利冲突了你怎么办,这种还是比较多一些。
11、如何提交异议申请,可以下发异议申请补正通知书?
杨洪二:如何提交异议申请,可以下发异议申请补正。这个啊,我之前自己干过这事,主体资格证明不签字、不盖章、没有副本,这个就会下发补正通知书,当然了,这个可能会有更多其它的,这个我没有实践过,比如说商标注册的公告期号、申请号、公告日期,与注册公告不一致,或者缺公告页,或者缺盖章,这里应该是申请人或代理人的盖章,都有可能下发,这个没必要那么多。其实是想着让商标局下发异议申请补正啊,这个情况真比较少,有的情况客户在是否提起异议出来一个犹豫期,异议呢,还是不异议呢,三个月,应该不是三个月,差不多应该两个多月吧,将来如果是发了异议补正,它可以放弃补正,不起异议。当然了,这种情况下对对方也是一个骚扰,提了异议申请,发了异议补正,还不进行补,那么商标局仍然要走一边异议的流程,只不过相对来说短一些,对于注册人来讲,注册之后时间要晚好多好多。
CPUAlex
学习
CPUAlex
学习
theeastlake
感谢分享
素素
允许自然人注册,但是这个人要有个体工商营业执照。 //@yuchuiyan:商标申请人可以是个人吗?
素素
一些信息有了变化。比如商标受理窗口,不仅仅就北京一个了,许多地方都有了受理窗口。 地方商标受理窗口汇总表 http://sbj.saic.gov.cn/cjwt/201804/t20180411_273704.html 商标局的商标电子申请系统也允许企业去自行注册申请了。
yuchuiyan
商标申请人可以是个人吗?
luoxuede2011
学习了
pangxie1881
子公司企业注销了,该公司股东已经解散了。事后想起来上级公司需要该商标,该怎样处理?是去工商局提档,然后怎么做?刚才没有听清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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包装食品不能带通用名称,容易误导消费者
智慧芽小助理
大家可以在这里留下你的疑问,课程结束后会在微信群做解答哦
Pony
请问在哪里可以看到杨律师的评述?
Pony
3.单纯的外向型出口企业申请的商标会不会因为这个判决受影响?
Pony
2.我觉得pretul案中的“pretul”也具有识别来源的可能性,最高院的非商标性使用,与其说不能发生识别来源,毋宁说是客观上不会让消费者产生来源混淆。
catherine
收到 //@Pony:受益匪浅,谢谢杨律师!有几个问题求解:1.同样在竞价排名中对商标作隐性使用,但有的法院认为构成商标侵权,有的认为仅构成不正当竞争,对此您怎么看?
Pony
受益匪浅,谢谢杨律师!有几个问题求解:1.同样在竞价排名中对商标作隐性使用,但有的法院认为构成商标侵权,有的认为仅构成不正当竞争,对此您怎么看?
catherine
好的,收到,稍后老师会在微信群回答 //@372660903:如果商标被人撤三,又没有符合商标使用的一般形式,仅仅是与另一家公司签订商标授权协议,让另一家公司进行产品的研发,如果才能证明诚实的真实使用意图,在证据方面如何采集?
372660903
如果商标被人撤三,又没有符合商标使用的一般形式,仅仅是与另一家公司签订商标授权协议,让另一家公司进行产品的研发,如果才能证明诚实的真实使用意图,在证据方面如何采集?
554313965
有没有实践中疑难问题的书籍可以推荐的?这样看的更全面
智慧芽小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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