Q&A实录:
1、驳回复审案件,因引证商标被提撤三请求暂缓审理的书面请求可以在复审正文事实理由里提吗?还是必须另写暂缓申请书?
张月梅:一般来说在驳回正文里如果你提到了,我已经对引证商标采取了无效、撤销或是转让等等其他措施的话,明确说请求等待,我们一般都会等待的。但是如果你在提复审的时候已经做了这些措施,也不妨再附上一个等待的文书,也不碍事,而且一定要请求等待的这个明确的请求写在第一页,(写)清楚一些。
2、客户为韩国公司在韩国已经申请商标,预备进驻中国市场申请商标,但是韩国商标与中国商标有稍微差异(例如同样为一只小兔子,客户提供使用证据为兔子嘴巴有一片绿叶;但中国商标申请唯有叶子;商标实际使用图样与注册图样稍微有小差距。是否可以作为使复审使用证据)。
张月梅:第二个问题太具体了,我也不太好回答,而且不知道你说的这个是复审商标呢,还是指撤三的复审商标。如果是驳回申请的商标呢,所有的证据都是用来证明你是否是诚实信用使用,是否能够与引证商标相区分。所以我倒是建议你提吧,至于采信不采信或者证明力有多大,那要具体案件具体分析,基本情况就是这样。
3、商标驳回复审3个月内证据材料如超期补充证据商评委会采纳吗?
张月梅:对于证据的提交问题,理论上讲都得在规定的期限内提交证据。但是如果在案件还没有审出之前你又补充了证据,一般受理处也会受理,也会及时把这个证据放到案件中,审查的时候也会看一下。但是驳回复审的时候对证据的认定写得比较简单,我们都是综合起来全部一起看,所以很少针对某一个证据的采信不采信进行说明。所以我的建议是您尽可能在复审的时候就把证据提交全了,如果事后又有新证据了,您要交就交吧,随您自己的意思。
4、商标驳回复审,部分证据需要提供原件吗?
张月梅:关于证据原件的问题,理论上提交的证据都应该是原件,因为原件才有说明力。但是目前评审委在证据上没有做那么苛刻的要求,因为考虑到各种因素,所以您要是提交了复印件,我们一般也接受,但是复印件的证明力肯定不如原件更好。所以如果能够提交原件的话,当然是欢迎提交原件的。
5、历史名人例如“努尔哈赤”申请在机械方面,会有驳回吗?
张月梅:关于历史名人也好,古代神话也好等等名字,注册在某个商品上会不会注册,这个大的趋势讲呢,我们对于历史名人的名字越来越严格,尤其有影响力的名字,比如像“努尔哈赤”这种在历史上非常(有名的)名人,我倒是建议您最好别用。因为容易伤害民族感情。至于一些神话人物呢,那要看他是什么样的人物了。如果涉及到宗教方面的呢,估计也不太好通过。总之,如我所介绍的,现在对历史名人以及涉及宗教的一些名人,或者说神话也好宗教也好,都不太好通过。现在就是这种趋势。
6、驳回复审图形商标除了提交使用证据,从哪些方面来着重强调不同?
张月梅:图形商标重点说什么,我觉得第一个问题是一定要告诉呼叫,每个图形都有呼叫,没有一个图形会直接叫图形商标,那只是我们一个表述的方式而已。所以最重要的是要告诉呼叫,再重要的是要告诉你为什么要选择这个图形,最最重要的是您不要随便从网上Down一个图形下来就使用,这会带来后患无穷。基本在驳回复审中,尤其在相似的问题上,还是那几个问题,一定要努力地证明你能跟引证商标区分开来,这就是最重要的。把所有能告诉我们的都告诉我们,然后要比较有条理一点。总之大家要有一个共识,您提的那个复审申请书的目标,就是要说服审查员相信你的理由成立。所以不要只为了自己high写那个。
7、商标申请人与商标代理公司法定代表人是同一个人,申请人大量申请商标,怎么审查这些商标注册申请?
张月梅:如果某个代理机构非要通过某种途径非要大量地注册商标,说真心话,从商标局审查的角度讲,他也是没有办法查出这个事实。所以肯定是依照法律的相关规定,该怎么审查就怎么审查。如果发现您是商标代理机构,有这个知识产权服务,商标代理服务,那肯定就按19条来做。如果没有,他也没有更多的办法。可能解决的办法还是要在后续的无效,或者其他程序中进行解决了。当然我们希望,每个代理机构都能按法律诚信地来进行工作,不要抢注,不要自己通过自己的不良行为把我们这个商标注册很好的市场给搞坏了。法条已经加了19条了,我们不要在下次修法说再加两条。
8、无效宣告的请求主体资格证明与提供的的在先权力的权利人名义必须一致吗?如不一致会发生不予受理吗?
张月梅:无效宣告的请求主体,因为现在在无效宣告有利害关系人这一说,所以和在先商标是不是一致呢,要求的不是特别高。事实上在实践中由于无效宣告很少由单一的理由提起,您肯定还会加一些32条的在先权利啊,或者等等,或是32条后半段的在先使用啊,或者甚至于10条啊,11条等其他理由。所以在受理阶段,很少发生以主体不适合来不予受理这种情形。大部分都要到实审的时候才看您是不是适合的权利主体,或者说您主张的那个权利能不能得到支持。所以这个问题不太存在,实践中比较少。
9、复审理由是不近似,但引证商标已经转让给复审商标,是否会因为复审理由仅是商标不近似,继续驳回?
张月梅:大家实践中如果引证商标转让给了申请商标的所有人,或者申请商标转让给了引证商标的所有人,总之只要这些相互冲突的商标最后变成了同一所有人,我们都是给的,从来就不再驳回,因为他们已经没有权利冲突了。
10、共同申请人提出的商标申请遭遇驳回,引证商标转让到共同申请人的一方,复审会过吗?或者说引证商标是否需要转让給复审商标的全部申请人?
张月梅:说实话还真是很少碰到这样的情形,但是从理论上讲,共同申请商标的一方所有的商标,依然是另一个当事人,所以理论上讲这个还不是一样的,还会驳回。
13、撤三成功后要写申请恢复复审流程吗?最后一个说撤三成功要恢复复审流程吗?
张月梅:我可以给大家介绍一下,由于现在我们也有审限,对于所有中止审理的案件,比如说暂缓审理的案件审查员都会反复不停地查,我们也是这样要求的,每隔两个星期就会查一遍引证商标的状态。所以一般来讲,我们会非常及时的、主动的在引证商标状态发生变化,或者确定之后,就会审理这个驳回复审案件。但如果你愿意在提交的时候争取提醒一下审查员,这我们也是非常欢迎的,因为有的审查员手里会压着好几百件的商标,有时候一忙可能会发现那个引证商标的状态慢一点,但事实上我们是查得比较勤的,我们也是这样要求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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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佬 讲得真的好
CPUAlex
学习
CPUAlex
学习
CPUAlex
学习
真诚温暖
学习学习,谢谢分享
CPUAlex
学习
IP拽小六
商评委,厉害了~
theeastlake
感谢分享
CPUAlex
学习
7f710770
知己知彼,百战百胜。感谢月梅老师的干货,提高代理水平,为当事人争取最大的利益永远是律师的职责!
373183486
感谢老师的分享,太实用了
646797076
谢谢分享!
智慧芽小助理
大家有什么疑问也可以在这里提出哦~课程结束以后老师会在微信群里解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