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美国软件专利申请如何能帮国内客户节省国外代理所的律师费用?是否有一些策略可供参考?
在讲这个问题之前,可能需要跟大家讲明一点,我不知道你们讲的专利申请的费用指的是撰写费用,还是撰写递交之后的费用?
其实大家要考虑一个专利申请,尤其是软件专利申请。撰写费用只是整个专利从头到尾,其实最多三分之一的费用,甚至是更少的费用。你觉得前期的费用省了,如果是专利撰写不好,后边你省的那点钱,可能后边会加倍的、翻番的,翻几倍的,你要是花了出去,还不一定能取得你需要的效果。刚才你们看了,那里边举了一些例子,如果你真的有自己的发明,有自己的创新,但如果因为没写好,后来在申请阶段,可能101(可以专利的客体)的问题就像一个幽魂一样一直追着你。所以这个问题,102(新颖)、103(非显而易见)的问题,都是相对来说容易解决,101(可以专利的客体)的这个问题是一个根本性的问题。如果前边没撰写好,后边就会花钱,你没办法省下来,这是其一。
其二,国内往往是通过PCT进入其他国家,尤其是美国,国内都是把一个非常完整的发明分成好几块,分成好几个小的申请去递交的。我建议如果是这样的话,可能很多企业都这么做,出于很多种考虑吧。进入国际阶段的时候,我建议把这几个小的申请,给它并成一个大的,然后通过PCT进入美国。尤其是美国,这是一个完整的发明,一个是费用省了;另外一个,因为你会解决了很多美国针对软件相关的这些专利,总体上来说,比如你原来递交比如说三个申请的,现在是一个申请,后面费用会大大节省。当然,还有其他的一些去考量的策略,包括要跟专利审查员,你要有问题,尤其是在第一个OA之前,最好跟审查员有一个电话会议,像面试会议,如果非常重要的话,有必要也可以去做。这样第一个OA不会做的很烂,第一个OA是非常高质量的,你要做出相应的权利修改或诸如此类的,这样的话,会加快拿到节省费用。也就是说,你的专利拿到的越快,你的费用就会越低。
2、美国软件申请有什么途径可以加快审查?
我们知道,如果是PCT的话,PCT的加快,如果你在别的国家拿到专利的话,你同样可以在美国申请加快;另外一个是通过所谓的 treaty one,这需要再多增加一些刚开始的官费了。这个从平均来说,从你递交,然后接收 treaty one申请,到最终有结果,现在差不多是半年就有结果了,是非常快的,所以这是一个加快的。当然对于权利要求的个数,以及费用上面,以及其他的一些要求要满足。
3、中国虚拟模块写法,PCT 时没有修改权利要求和说明书,收到 OA 通知不是保护客体时,怎么修改能够被接受?多谢!
权利要求是可以修改的,说明书是没办法去修改的。就像PPT里面讲的,你既不是技术的创新,也不是对计算机功能的一个改进,你只是一个抽象的概念,并且是用一个general purpose computer,这一类要去拿到专利,是非常难的。对于后边的那一类,几乎拿到专利的可能性非常小的情况下,你只是改权利要求,是没办法去克服的时候,在美国可以做部分续案,就是说你可以补充一些新的部分披露进来,弥补原来母案没写好的。前提条件就是说你补充的这些东西,希望在你母案的优先权日,到你补充的新内容,这期间没有相应技术,没有造成你的新颖性跟创造性的丧失,在这种情况下,说明书是可以修改的。权利要求是随时可以去修改的了。
4、美国软件专利授权的要点和中国软件专利授权的要点最大的差别在哪里?
因为我是美国律师,美国专利代理人,所以对中国专利授权的,可能你们比我更懂,你们是我的老师。我可以讲一下,可以有一点,我们知道美国Ailce那个案子以后,有两步的审查。首先看你是不是一个抽象概念,第二个,要看你是不是something extra that embodiesan “inventive concept.” ,就是说你是不是在抽象概念之上,再有一些额外的技术披露、技术内容、技术解决方案,让抽象的概念变成不是抽象的概念了。
这是两步的审查,无论是在专利局的审查员也好,还是法院也好,可能中国不会这么做了。另外一个,我们也知道,中国实际是在利用美国Ailce这个案子之后,造成了对软件专利、商业方法专利的这么一个困难期,中国实际加快了、加大了对软件专利、软件发明这一类的授权,实际在中国拿到专利的可能性比美国要容易得多、要大得多。
5、朱老师,你所述的软件专利是方法专利吗?和软件著作权的区别是?
软件专利不一定是方法,我们平常见的系统,就是System、apparatus、device 这种设备、机器,也可以方法,国内现在也允许这种computer-readable medium,那个是跟方法一样的,就是各种各样的claims,甚至Means-plus-functions ,功能限制性权利要求,它还是跟平时一样,不一定局限于只是方法专利。
我们知道著作权,著作权保护的是expression,就是说这是一个原创性的表达方式,这块讲的发明专利,是保护你的结构、你的功能,我们在专利法里边的四类,是Processes、Machines、Articles of Manufacture、Compositions of Matter,就是一些化合物、混合物诸如此类的,就是机器,方法,物质,混合物,就是这些方面的。所以跟软件专利,软件不是对这些去保护,软件是对表达方式,我们的专利里边,尤其是保护你的结构,保护你的功能诸如此类的,这是要去做的。而软件著作权的话,不是去保护某种功能,或者说保护某种结构性的,当然就是说结构的话,比如你对一个著作权的话,一个作品里边有特殊的结构,但跟软件专利里边讲的那个结构不是一个概念。
6、朱律师好,请问您觉得 Pokeman Go 那个案子的权利要求如果换一种撰写方式有可能授权吗?如果是,您觉得应该怎样写呢?谢谢!
其实在这里边,除非你是抽象的概念运用在了一个general purpose computer这个上边,即使包括上边最后归纳为四类,一类是你本身就是技术创新,第二类是对于计算机功能的创新,第三类是一个抽象的概念,但是你有一个技术的解决方案,第四就是一个抽象概念,用在一个一般用途的general purpose computer。这四类的话,前两类都是可以拿专利的,后边第三类,就是说是一个抽象概念,有技术解决方案,看具体情况。
第四类是这些方面,如果你针对有自己的发明,要有撰写的时候,就像我分享的时候讲到Patenting Strategies,对于专利来说,尤其是软件专利来说,细节是决定了你申请的命运。如果你撰写的话,足够的细节披露出来,是一个技术的解决方案,或者是你对计算机功能的一个改进,这都应该是那里边应该被无效的专利,可能如果真正有他自己的技术创新的话,都应该能拿到,而不应该被无效掉。所以PokemanGo那个专利没拿到,我觉得蛮可惜的,这个里边,如果大家玩过PokemanGo,去抓宠物、抓怪物的。如果你要把虚拟的怪物用一个物理的空间的位置,要结合起来,这是一个很复杂的技术难点,你要去克服,有一些特殊的算法要去做。如果出于这个方面,完全是出于技术的改进,出于独特的一个解决方案,你要去做的话,他应该是给你的。因为现在PokemanGo这里边的专利,原来是一个太 hight level,因为我看国内的撰写,比如说我们跟国内的客户一块合作,跟国内的代理所一块合作的话,代理所是按照中国专利的授权标准去写的,我们是按照美国的。
所以中国写的话,三行四行,美国写出来,基本上有一个定律,相当于你的钢笔,如果你写出来的权利要求是软件类的权利要求,如果没有一支笔那么长,竖起来又有那么多行,竖起来有那么长的话,你拿专利的困难也有很多。这是按国内的法律要求写的一个案子,直接进入PCT,进入美国的话,往往都遇到这类的问题。所以我建议,不要直接去进入美国,我刚才分享了,把几个中国相关的案子给结合成一个,撰写成一个,然后再进入美国,那个拿到的可能性会更大。
所以这个里边,因为PokemanGo的话,如果我们有兴趣,智慧芽的老师可以分享一下我的微信,或者是我的QQ号,都是欢迎的,我们底下再来探讨。因为那个专利,我们可能要根据它的披露,看看权利要求写的能不能挽救。如果专利说明书里面都没有披露足够的一个技术解决方案的话,可能只改写权利要求,不一定能行,所以我们要看一下底下。
7、请问老师,美国专利撰写时有什么特别需要注意的问题,谢谢!
前面讲到了,这是美国专利,不是特指一个软件专利。对于一般的专利,我们撰写的时候,我们知道你去撰写的时候,要从披露各种不同的实施例。一个实施例里边,比如说技术解决方案可能是这么去做,你撰写的时候想想,只有这么一种做法吗?还是有更多的一些做法?因为美国法律112(充分的披露)条满足的不光是一个披露,就是说权利要求这些内容的话,必须在专利说明书里边有支撑。不光是这一点,还要提供一些具体的细节,就是满足Nonobvious的问题。如果你只是一个抽象的概念, additional portion in the chart 的话,你作为普通的技术人员,他看你的披露,他没办法在线,没办法实施你去披露的这个发明的话,你的赋能性Nonobvious没有解决的话,这个专利实际是无效的。
所以我们看一下美国的专利去写的话,尤其是软件专利在撰写的时候,你看写的比较好的话,首先不是说一个方法,像中国的专利上来就是一个流程,它不是这样的,它首先是一个大的environment,一个System,就是看你这个发明在什么样的技术环境下,在什么样的系统内去实施、实现的,所以首先你看的是有形的东西。紧接着是你这个系统里边,这个发明是在某一个硬件上实施的,再讲这个硬件里边的构造,你完全要把软件发明的专利写成一个技术性的,甚至感觉像一个硬件似的。
有一个什么好处呢?我们知道在美国专利局里边,现在都叫technology group shopping,就是说我选择把这个专利写成什么样的专利,就会进入一个不同的审查部门。如果是软件的话,会进入美国专门审查软件专利,商业方法这一类的。那边的授权率是非常低的,30%多,我忘了具体数字,差不多一般都在60%左右,甚至更高。你要去到专门审查软件商业方法这个部门的话,首先要得到专利授权的可能性就非常小,所以你撰写的时候,就要让他感觉到这是一个系统,紧接着是一个device,它的一个结构。紧接着这个结构里边不同的component,不同组件之间怎么去连接、怎么去互动的。这是从系统大的上面,再落到具体的一个device上边,再到device里边的组件component之间怎么互动。紧接着下来,才是你真正去讲你的 flow chart、你的method,整个流程,从软件的角度说,你怎么去一步一步,方法上怎么去实现的。如果有必要的话,可能后边还要对硬件里边究竟都是由什么去组成的。
这样总体来说,是一个非常具体的解决方案。因为你有R规则,最后的流程上面,可能每个步骤上面又去单独有一个图去说明,说你这是一个独特的算法,这是一个技术创新。
另外,device里边有特殊的结构,这也是技术创新。最次的话,你做的对一般的计算机的功能有什么改进。所以要从这个方面去写,要把经济上的好处,把它变成技术的好处、技术的发明、技术的创新。
因为时间关系,只能做这种粗浅的分享。下边,大家可以加我微信也好,QQ也好,邮箱也可以给大家,我的微信就是我名字的缩写,zhusb55,这些我们都可以加上,这样的话,我们有问题,可以底下再具体讨论案子。
QQ:1929735494
微信:zhusb55
IP拽小六
感谢朱韶斌律师的精彩分享~
CPUAlex
学习
theeastlake
感谢老师分享,Alice两步法总算搞的比较清楚了
午夜屠猪男
谢谢分享
CPUAlex
学习
棕熊专利局
谢谢分享
熊猫烧香
感谢老师
熊猫烧香
谢谢分享
午夜屠猪男
谢谢分享
熊猫烧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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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PUAlex
学习
熊猫烧香
谢谢分享
熊猫烧香
谢谢分享!
棕熊专利局
谢谢老师的分享~
rd17
谢谢
葛豆豆
打卡
棕熊专利局
感谢老师的分享~
caugcy
谢谢分享
棕熊专利局
谢谢老师的分享~
棕熊专利局
感谢老师的分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