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效实务试题思路详解
TA的评论:吴老师,您辛苦了!
TA的评论:同问 //@382506053:既然权利要求1不具有新颖性,那肯定不具有创造性,为何还要判断权利要求1的创造性?
TA的评论:好的 //@xatuwyb:这就是大忌,按照顺序来
TA的评论:是,我没有考虑相同领域,相同效果。 //@xatuwyb:1、相同领域; 2、那篇对比文件公布技术特征最多
TA的评论:但是,我15年最接近的对比文件就找错了,,简单的就能找对,哎。。 //@284268030:就看那篇对比文件公开最多本申请的技术特征,最多的那篇就是最接近现有技术
TA的评论:得好好分析啊。现在已经跟不上了。跟标准答案比还要深。
TA的评论:对呀 //@550711508:无效程序中修改权利要求书不得增加原权利要求书中没有的技术特征
TA的评论:同问 //@苦丁:无效请求书中某个权利要求只要用一个证据证明不具备新颖性,没必要再用其他证据证明不具备新颖性何创造性吧?
华年锦瑟
506672924
无效实务试题思路详解
TA的评论:吴老师,您辛苦了!
无效实务试题思路详解
TA的评论:同问 //@382506053:既然权利要求1不具有新颖性,那肯定不具有创造性,为何还要判断权利要求1的创造性?
无效实务试题思路详解
TA的评论:好的 //@xatuwyb:这就是大忌,按照顺序来
无效实务试题思路详解
TA的评论:是,我没有考虑相同领域,相同效果。 //@xatuwyb:1、相同领域; 2、那篇对比文件公布技术特征最多
无效实务试题思路详解
TA的评论:但是,我15年最接近的对比文件就找错了,,简单的就能找对,哎。。 //@284268030:就看那篇对比文件公开最多本申请的技术特征,最多的那篇就是最接近现有技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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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评论:得好好分析啊。现在已经跟不上了。跟标准答案比还要深。
无效实务试题思路详解
TA的评论:对呀 //@550711508:无效程序中修改权利要求书不得增加原权利要求书中没有的技术特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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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A的评论:同问 //@苦丁:无效请求书中某个权利要求只要用一个证据证明不具备新颖性,没必要再用其他证据证明不具备新颖性何创造性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