著作权强制许可

  • 著作权强制许可,是指在特定条件下,由著作权主管机关根据情况,将对之发表作品进行特殊使用的权利授予申请获得此项权利的使用人的制度,在国际著作权公约中,又被称为强制许可证,属于一种非自愿的许可情形。著作权强制许可起源于1909 年美国著作权法,我国并没有在法律上确定著作权的强制许可制度。

  • 概述

    强制许可在著作权法上有两层含义:

    • 第一种强制许可是指在著作权人无正当理由而拒绝与使用者达成使用作品协议情况下,使用者经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并获授权而使用该作品。强制许可不必征得权利人的同意,但应向其支付报酬。此种强制许可制度的设立,是基于著作著作权的强制许可有两层含义,一般认为其是指在著作权人无正当理由而拒绝他人使用作品的情形下。使用者经向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申请并获授权而使用该作品的法律制度权法中的“公共秩序保留”原则。根据《伯尔尼公约》第17条的规定,著作权人行使自己的权利,不得违反社会公共秩序。各国政府基于公共秩序保留原则,对于滥用权利的著作权人,其既有权禁止作品的传播,也可以在必要时由国家主管机关颁发强制使用的许可。这种由国家主管机关颁发强制使用的许可制度即为著作权的强制许可。其是为了防止著作权人滥用权利,妨碍公众基于正当目的和合理条件使用作品。
    • 第二种强制许可是指著作权国际条约中对发展中国家的一种优惠。其具体是指发展中国家的使用者想翻译或者复制某一外国作品,但又找不到著作权人,或者虽然找到著作权人但得不到许可,则可以通过一定的程序,从本国的著作权管理机关获得“强制许可证”。在获得这种强制许可之后,使用者就可翻译或复制有关的外国作品,但是应当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其中,两种强制许可制度都是对著作权的限制。一般而言,我们所讨论的强制许可制度主要是指第一种强制许可。

    合理使用、法定许可和强制许可都是对著作权人权利的限制。其制度的共同点在于使用作品都不需事先征得著作权人同意。与合理使用、法定许可相比,强制许可是在使用者以合理条件要求著作权人许可使用,著作权人在无正当理由拒绝许可的情况下,经使用者申请而由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授权使用的。其差别在于:在合理使用与法定许可中,愿意使用作品的人,只要属于法律规定的可以合理使用或者法定许可的情形,其使用作品既不需要征得著作权人的许可,也不用履行任何手续;而强制许可需要经过以合理条件请求著作权人许可,并且向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提出申请和著作权行政管理机关审查、批准等手续。

  • 特点

    较之合理使用,除支付使用费外,强制许可还有其自身的特点:

    1. 从设定目的看,合理使用主要是为个人使用提供便利,而强制许可是更多的是从社会公益的角度出发,强调为教学、学术活动和科学研究提供便利;
    2. 从使用的性质上看,合理使用是使用者依据法律规定而直接使用他人作品,而强制许可需通过个案申请和行政审批的程序才能使用;
    3. 从使用范围看,合理使用的方式和数量都极为有限,而强制许可一般限于翻译、复制改编等,对使用数量不作限制;
    4. 从使用目的看,合理使用通常要求是非营利性,而强制许可未作出要求,但一般是营利性,因为强制许可使用要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
    5. 从权利限制看,强制许可与法定许可一样,在对著作权人使用权作出限制的前提下,为著作权人保留了获得报酬的权利;
    6. 从使用主体看,合理使用的主体是不特定的,任何人符合法律规定都可以使用,而强制许可只针对申请并获得批准的主体

  • 著作权强制许可与著作权法定许可的区别

    强制许可与法定许可的区别是,法定许可是由法律直接规定允许使用的方式,凡符合条件的均可自行使用,使用人 并无特定的范围。而强制许可则需经使用人事先申请,由主管机关授权后方可使用,并向著作权人支付报酬。未获主管机关授权的不得使用。申请获得使用权的人应 当首先向著作权人请求许可使用,著作权人拒绝授权许可使用后,才能向政府主管部门申请强制许可。和法定许可类似,强制许可的对象限于已经发表的作品。


    参考资料:

    1. 齐爱民,朱谢群主编.知识产权法新论.北京大学出版社,2008.2
    2. 百度百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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