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知识产权战略

    知识产权战略根据权利主体不同可以划分为国家知识产权战略、行业或产业知识产权战略和企业(事业单位)知识产权战略三个类别。 企业知识产权战略就是作为技术创新主体的企业在进行技术创新活动时,运用专利及其他知识产权制度的特性和功能,从法律、经济和科技的角度,对有关技术创新知识产权的获得、保护、实施和管理等所做的总体安排和统一谋划,是企业从自身条件、技术环境和竞争态势出发做出的企业技术创新知识产权工作的总体部署,以及为实现创新目标而采取的有关知识产权的根本对策。 国家知识产权战略是指通过加快建设和不断提高知识产权的创造、管理、实施和保护能力,加快建设和不断完善现代知识产权制度,加快造就庞大的高素质知识产权人才队伍,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实现的一种总体谋划。国家知识产权战略,不是单指知识产权事业自身的发展战略,也不是单指知识产权保护战略,它是一个覆盖许多领域的一个极为重要的国家战略。 在国家层面的知识产权战略,应从战略高度考虑制定相关的宏观指导政策,提供高质量高效率的行政服务,在知识产权以外的政策制定中,如税收、广告等,引导企业从追求短期效益转向增加研发投入、增加创新能力的长期效益上来。同时加大教育培训力度。 相对于知识产权制度而言,知识产权战略实质上属于在制度的背景下和框架内对如何有效地运用和实施知识产权制度的研究。也就是说,知识产权制度是知识产权战略的基础,规定了知识产权战略的性质和内容,知识产权战略是知识产权制度的综合设计规划和整体运用方式。

    最后更新:2017-07-28 10:20:38

    1622

  • 企业知识产权战略

    企业知识产权战略是指企业为获取与保持市场竞争优势, 运用知识产权制度进行确权、保护与运用从而谋取最佳经济效益的策略和手段。

    最后更新:2017-07-28 10: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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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世界知识产权日

    世界知识产权日(The 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Day),由世界知识产权组织于2001年4月26日设立,并决定从2001年起将每年的4月26日定为"世界知识产权日"(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Day),目的是在世界范围内树立尊重知识、崇尚科学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意识,营造鼓励知识创新和保护知识产权的法律环境。[1]

    最后更新:2017-07-28 10:20:38

    1306

  •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World Intellectual Property Organization,简称WIPO)是关于知识产权服务、政策、合作与信息的全球论坛。是一个自筹资金的联合国机构,直到2014年4月为止,有187个成员国。 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是一个致力于促进使用和保护人类智力作品的国际组织。 总部设在瑞士日内瓦的世界知识产权组织,是联合国组织系统中的16个专门机构之一。它管理着涉及知识产权保护各个方面的24项(16部关于工业产权,7部关于版权,加上《建立世界知识产权组织公约》)国际条约。

    最后更新:2017-07-28 10: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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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集成电路布图设计

    集成电路指半导体集成电路,即以半导体材料为基片,将至少有一个是有源元件的两个以上元件和部分或者全部互连线路集成在基片之中或者基片之上,以执行某种电子功能的中间产品或者最终产品。 它是微电子技术的核心,电子信息技术基础。广泛应用于计算机,通讯设备,家用电器等电子产品。具备集成性,整体性及工艺严格性。

    最后更新:2017-07-28 10:20:38

    1309

  •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垄断法[1]  ,是一部为了预防和制止垄断行为,保护市场公平竞争,提高经济运行效率,维护消费者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促进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而制定的法律。反垄断法由2008年8月1日起施行,共分为8章57条,包括:总则、垄断协议、滥用市场支配地位、经营者集中、滥用行政权力排除、限制竞争、对涉嫌垄断行为的调查、法律责任和附则。

    最后更新:2017-07-28 10:20:38

    1611

  • 反不正当竞争

    “反不正当竞争法”(Anti-unfair competition)的概念,可以从不同的层面进行理解。从法律的形式渊源来看,反不正当竞争法有形式意义与实质意义之别。形式意义上的反不正当竞争法,是指以“反不正当竞争法”或类似名称命名的成文法律,除了德国的立法之外。其他的如希腊1913年《反不正当竞争法》 、奥地利1923年《联邦反不正当竞争法》 、波兰1926年《制止不正当竞争法》和日本1934年《不正当竞争防止法》 ,等等。

    最后更新:2017-07-28 10:20: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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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知识产权共有

    知识产权共有是指两个或两个以上的知识产权人对同一项知识财产共同享有一个知识产权。共有主体称为共有人,各共有人 之间因财产共有形成的权利义务关系,称为共有关系。知识产权共有的客体称为共有财产。在知识产权共有关系中,共有财产为知识财产,不是物,在所有权的共有 关系中,权利人共有的是物,因此可以称为“共有物”;而知识产权共有关系中,客体为知识财产,可以简称为“共有财产”,但不能称为“共有物”。 财 产的所有形式可分为单独所有和共有两种形式。在法国,共有是针对同一财产的同一性质的数个权利的集合。看得出来,共有的定义并没有将其限定在物权范畴。其 实,所有权以外的共有的情况早已引起各国和地区的民法典的广泛关注,如我国台湾地区“民法”第831条、《德国民法典》第741条等。日本学界认为,知识 产权以财产权为主,因此可成立共有。在我国大陆法学界,对知识产权共有也早有论及。江平先生认为,共有是指两个以上的公民、法人对同一项财产共同享有所有 权、使用经营权及知识产权等民事权利。根据具体知识产权的种类,可以将知识产权共有关系分为著作权共有、专利权共有、商标权共有、商业秘密权共有和非物质 文化遗产共有。每个共有人对知识产权所享有的控制、复制、收益和处分的权利,不受其他共有人的侵犯。无论是何种共有形式,在共有关系终止时,均需要对知识 财产进行估价,并进行价金分割。

    最后更新:2017-07-28 10:20:38

    1558

  • 网络知识产权

    网络知识产权就是由数字网络发展引起的或与其相关的各种知识产权。著作权包括版权和邻接权,工业产权包括专利、发明、实用新型,外观设计、商标、商号等。

    最后更新:2017-07-28 10:20:38

    1779

  • 商标侵权

    商标侵权是指:行为人未经商标权人许可,在相同或类似商品上使用与其注册商标相同或近似的商标,或者其他干涉、妨碍商标权人使用其注册商标,损害商标权人合法权益的其他行为。行为人销售明知或应知是假冒注册商标的商品, 商标专用权被侵权的自然人或者法人在民事上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偿损失。

    最后更新:2017-07-28 10:20:38

    1326

  • 商标使用权

    商标使用权是指商标权人在核定使用的商品上专有使用核准注册的商标,取得合法利益的权利。

    最后更新:2017-07-28 10:20:38

    1533

  • 盗版

    盗版是指在未经版权所有人同意或授权的情况下,对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出版物等进行由新制造商制造跟源代码完全一致的复制品、再分发的行为。在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此行为被定义为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甚至构成犯罪,会受到所在国家的处罚。盗版出版物通常包括盗版书籍、盗版软件、盗版音像作品以及盗版网络知识产品。

    最后更新:2017-07-28 10:20:38

    1671

  • 软件盗版

    软件盗版行为是指任何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对软件进行复制、传播,或以其他方式超出许可范围传播、销售和使用的行为。

    最后更新:2017-07-28 10:20:38

    1510

  • 追续权

    追续权是指,在艺术作品首次销售后,以由作者或其继承人,或由法律授权的其他机构,在保护期内享有的对美术作品原件每次转售的价格提取一定比例权利金的权利。 追续权的设立主要基于社会对公平正义的考虑。这是因为,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文字作品的作者可以通过行使发行权、复制权来实现自己的经济利益,而艺术作品的作者却只能通过一次性卖断自己的作品而获得报酬。由于艺术家无法从现行著作权法中寻求到保护自身经济权利的明确规定,因而法律只能另寻他径来弥补艺术家因无法享受著作权法中规定的发行权、复制权等经济权利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最后更新:2017-07-28 10:20:38

    2755

  • 著作权集体管理

    著作权集体管理,是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经权利人授权,集中行使权利人的有关权利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的下列活动: (一)与使用者订立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许可使用合同(以下简称许可使用合同); (二)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 (三)向权利人转付使用费; (四)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等。 著作权集体管理

    最后更新:2017-07-28 10:20:38

    1096

  • 商品商标

    商品商标是指商品的生产者或经营者为了将自己生产或经营的商品与他人生产或经营的商品区别开来,而使用的文字、图形或其组合标志。 苹果公司商标

    最后更新:2017-07-28 10:20:39

    4167

  • 服务商标

    服务商标又称服务标记或劳务标志,是指提供服务的经营者为将自己提供的服务与他人提供的服务相区别而使用的标志。服务商标可以由文字、图形、字母、数字、三维标志、声音和颜色组合,以及上述要素的组合而构成。

    最后更新:2017-07-28 10:20:39

    1507

  • 证明商标

    是指由对某种商品或者服务具有监督能力的组织所控制,而由该组织以外的单位或者个人使用于其商品或者服务,用以证明该商品或者服务的原产地、原料、制造方法、质量或者其他特定品质的标志。别名又叫:保证商标。

    最后更新:2017-07-28 10:20:39

    1504

  • 集体商标

    集体商标,是指以团体、协会或者其他组织名义注册,供该组织成员在商事活动中使用,以表明使用者在该组织中的成员资格的标志。

    最后更新:2017-07-28 10:20:39

    1551

  • 联合商标

    联合商标(Associated Mark) ,是指某一个商标所有者,在相同的商品上注册几个近似的商标,或在同一类别的不同商品上注册几个相同或近似的商标,这些相互近似的商标称为联合商标。这些商标中首先注册的或者主要使用的为主商标,其余的则为联合商标。

    最后更新:2017-07-28 10:20:39

    143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