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签 > 著作权法
  • 保护作品完整权

    指保护作品的不受歪曲、篡改的权利,属于著作人身权之一。即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得对作品进行实质性修改,更不得故意改变或用作防伪的手段改动原作品。

    最后更新:2017-07-28 10:20:45

    1836

  • 表演者权

    指表演者依法对其表演所享有的权利。

    最后更新:2017-07-28 10:20:43

    1527

  • 署名权

    属于著作人身权。关于其定义,观点分为两种。第一种观点是中国著作权法的第十条第二项之规定,署名权即表明作者身份,在作品上署名的权利。第二种观点认为署名权是指作者在自己创作的作品及其复制件上标记姓名的权利,又称姓名表示权。

    最后更新:2017-07-28 10:20:43

    1629

  • 发表权

    发表权,又称公表权,属于著作人身权,指作者享有将作品公之于世的权利。发表权的内容,包括发表作品与不发表作品两方面的权利。发表作品权,含何时发表、何地发表、以何种方式发表作品,出版、公演、广播电台电视台播放都是发表的形式。不发表作品权,指作者对其品享有不公开的权利。

    最后更新:2017-07-28 10:20:41

    1696

  • 著作财产权

    著作财产权又称“著作经济权”,是著作人身权的对称,指作者及传播者通过某种形式使用作品,从而依法获得经济报酬的权利。

    最后更新:2017-07-28 10:20:41

    1831

  • 著作人身权

    著作人身权,又称著作精神权利,指作者对其作品所享有的各种与人身相联系或者密不可分而又无直接财产内容的权利,是作者通过创作表现个人风格的作品而依法享有获得名誉、声望和维护作品完整性的权利。该权利由作者终身享有,不可转让、剥夺和限制。作者死后,一般由其继承人或者法定机构予以保护。

    最后更新:2017-07-28 10:20:41

    1747

  • 人像摄影作品著作权与肖像权的归属

    “著作权”是指作者及其他著作权人对文学、艺术、科学作品所享有的各项专有权利。它包括著作人身权利和财产权利。“肖像权”指公民通过造型艺术或其他形式在客观上再现自己形象所享有的专有权。人像摄影作品作为一种特定知识产品,在司法实践中,应该解决其著作权及肖像权的归谁问题。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实施条例》的规定:所谓“摄影作品”,指借助器械,在感光材料上记录客观物体形象的艺术作品。“人像摄影作品”是以特定人物肖像权为客体,通过自己构思、创作,利用感光材料记录人物形象的一种作品。根据著作权法第2条规定:“人像摄影作品,不论是否发表,依照本法享有著作权”。因此“人像摄影作品”也享有著作权。依照《著作权法》第11条规定“著作权属于作者,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可见,一般情况下,人像摄影作品著作权归摄影者所有。 就人像摄影作品中被拍摄的肖像权来讲,公民有权决定是否在造型艺术作品或其他客观形式中再现自己的形象及在何种范围内以何种方式使用其肖像。所以,被拍摄的肖像权归公民个人享有。公民肖像权主要包括:形象再现权、肖像使用权。我国《民法通则》第100条规定:“公民享有肖像权,未经本人同意,不得以营利为目的使用公民肖像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通则>若干问题的意见(试行)》第139条规定“以营利为目的,未经公民同意利用其肖像做广告。商标、装饰橱窗等,应当认定为侵犯公民肖像权的行为。”由此可见,构成侵犯肖像权,不以行为人的过失为要件,未经本人同意,以营利为目的而使用公民肖像,行为人应承担侵犯公民的肖像权的民事责任。 人像摄影作品对象是公民的肖像权,毕竟不同于其它的摄影客体,它是具有一定的人格权和名誉权的一个复杂客体。具体来讲,对于接受肖像权人“委托”创作人像摄影作品,其著作权应归被摄影者即肖像权人,肖像权可自行使用,合同中另有约定的除外。摄影人以他人肖像为基础创作,从而完成了此委托合同,著作权属于肖像权人。例如人像登记照著作权应归肖像权人,肖像权人可以享有著作权人权利,他将照片自行复制、发表等;对于摄影人接受肖像权人的“不完全委托”而创作的人像摄影,要看是摄影人的创造性的劳动更是有价值,还是肖像人的肖像权、隐私权和名誉权保护更为价值,从而选择价值更大者予以保护,进而确定著作权的归属;对于摄影者是在合法状态下合理使用他人肖像权并以自己独创形式而创作的作品,其著作权应归摄影者,但也不能将其绝对化;不经他人同意或采用秘密手段偷拍他人肖像的,其摄影人不享有著作权。例如,以取乐为目的偷拍他人私生活照片。摄影人不享有照片著作权。本文内容由智慧芽学院(x.zhihuiya.com)编辑整理。 参考资料: 1、北京博友律师事务所,裴宇琼律师

    最后更新:2017-07-28 10:20:41

    1860

  • 摄影作品版权

    我国《著作权法》明确规定了,摄影作品的著作权人拥有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作品,并获得报酬的权利。对于摄影师而言,许可他人使用自己的作品,并通过许可他人使用获得报酬,都必须以自己拥有该作品的著作权为前提。

    最后更新:2017-07-28 10:20:41

    1766

  • 音乐版权保护

    音乐作品是指交响乐、歌曲等能够演唱或者演奏的带词或者不带词的作品2。我国的版权法明确规定音乐作品受版权法保护。 音乐版权保护最重要的是对中国的音乐法律体系和司法实践有所了解。《中国音乐著作权管理与诉讼》是中国大陆第一本建立在音乐产业实践运作基础上的法律书籍,是词曲作者、歌手、唱片公司、新媒体公司了解音乐法律知识,处理法律纠纷不可多得的实战手册。

    最后更新:2017-07-28 10:20:40

    1953

  • 音乐版权保护的取得

    音乐版权的取得有两种方式:自动取得和登记取得。在中国,按照著作权法规定,作品完成就自动有版权。所谓完成,是相对而言的,只要创作的对象已经满足法定的作品构成条件,既可作为作品受到著作权法保护。目前可以通过中国版权保护中心和各省直辖市主管部门备案申请登记,也可以通过各种协会等第三方登记中心或有可信第三方支撑的能够证明作品备案客观存证时间的机构,数字形式的音乐作品也可以选择融合和集成各种数字版权技术、权威时间戳和公证处公证邮箱等可信第三方群支撑的 大众版权保护平台进行自主存证和智能认证,进而取得音乐作品归属权初步证明及保护。欧美国家已盛行多年。

    最后更新:2017-07-28 10:20:40

    1169

  • 网络版(著作)权

    网络版(著作)权是指文学,音乐,电影,科学作品,软件,图片,等知识作品的作者在互联网中对其作品享有的权利。主体是作者和网络管理者,客体是以数字信号为形式,以网络为载体进行传播的作品。从作者方面看,他是指作者对其依法创作的作品享有的专有权;从使用方面看,他是指抄录,复制以及其他使用作品的权利。 《鬼吹灯》、《盗墓笔记》等畅销小说版权引起热议

    最后更新:2017-07-28 10:20:40

    1621

  • 著作权侵权责任形式

    最后更新:2017-07-28 10:20:39

    1346

  • 著作权侵权赔偿的原则

    根据民法和著作权法律的规定和司法实践的需要,应当确立以下四个原则:1、全部赔偿原则;2、法定标准赔偿原则;3、法官斟酌裁量赔偿原则。4、精神损害赔偿限制原则。

    最后更新:2017-07-28 10:20:39

    1865

  • 著作权侵权的形态

    (一)侵权行为的种类 1、《著作权法》第四十六条规定的侵权行为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发表其作品的;2未经合作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创作的作品当作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的;3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名利,在他人作品上署名的;4歪曲、篡改他人作品的;5剽窃他人作品的;6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以展览、摄制电影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使用作品,或者以改编、翻译、注释等方式使用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7使用他人作品,应当支付报酬而未支付的;8未经电影作品和以类似摄制电影的方法创作的作品、计算机软件、录音录像制品的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出租其作品或者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9未经出版者许可,使用其出版的图书、期刊的版式设计的;10未经表演者许可,从现场直播或者公开传送其现场表演,或者录制其表演的;11其他侵犯著作权以及与著作权有关的权益的行为。 2、《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侵权行为1未经著作权人许可,复制、发行、表演、放映、广播、汇编、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作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2出版他人享有专有出版权的图书的;3未经表演者许可,复制、发行录有其表演的录音录像制品,或者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表演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4未经录音录像制作者许可,复制、发行、通过信息网络向公众传播其制作的录音录像制品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5未经许可,播放或者复制广播、电视的,本法另有规定的除外;6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避开或者破坏权利人为其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采取的保护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技术措施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7未经著作权人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人许可,故意删除或者改变作品、录音录像制品等的权利管理电子信息的,法律、行政法规另有规定的除外;8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 (二)侵害著作权人的人身权 侵害著作权人身权的行为有:1、剽窃、抄袭;2、未经许可发表著作权人的作品;3、未经合作者许可,将与他人合作的作品当成自己单独创作的作品发表;4、没有参加创作,为谋取个人利益,在他人作品上署名;5、歪曲篡改假冒他人作品。 (三)侵害著作权人的财产权 侵害著作权财产权的行为有:1、擅自使用;2、擅自复制;3、制作出售假冒他人作品;4、擅自制作、转播;5、未按规定付酬。

    最后更新:2017-07-28 10:20:39

    1178

  • 著作权侵权的种类

    1、直接侵权未经作者或其他著作权人的许可而以任何方式复制、出版、发行、改编、翻译、广播、表演、展出、摄制电影等行为,均构成对著作权的直接侵权。这种侵权行为是主要打击的对象。 2、间接侵权是指侵权人的侵权行为是他人侵权行为的继续,从而构成间接侵权;或某人须对他人的行为负一定责任,而他自己并没有直接从事任何侵权的行为。 3、违约侵权这种侵权行为主要发生在著作权转让及著作权许可活动中,如著作权受让人或被许可人违反合同约定,擅自超出转让协议或许可协议的约定使用著作权。这种行为既构成违约又构成侵权。这种情况在计算机软件转让与许可使用中发生比较多。 4、部分侵权侵权行为人不是全部复制、改编、翻译或以其他方式不经著作权人的许可而使用他人的作品,而是部分侵权使用他人的作品。 部分侵权行为发生最为广泛,现实生活中书商编辑大型工具书基本上用的就是这种方法,从各种书籍上大幅摘抄,编辑成工具书。由于部分侵权行为处于侵权与“合理使用”的模糊边际,很容易被人恶意利用,在诉讼实务中要认定是否是侵权行为有一定的难度

    最后更新:2017-07-28 10:20:39

    1140

  • 著作权侵权

    热播剧《芈月传》的著作权纠纷愈演愈烈,人们对于“著作权侵权”概念的好奇心也越来越强。到底什么是著作权侵权呢?著作权纠纷的构成要素是怎样的? 著作权侵权是指一切违反著作权法侵害著作权人享有的著作人身权、著作财产权的行为。具体说来,凡行为人实施了《著作权法》第四十七条和第四十八条所规定的行为,侵犯了他人的著作权造成财产或非财产损失,都属于对著作权的侵权。

    最后更新:2017-07-28 10:20:39

    1469

  • 著作权集体管理

    著作权集体管理,是指著作权集体管理组织经权利人授权,集中行使权利人的有关权利并以自己的名义进行的下列活动: (一)与使用者订立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许可使用合同(以下简称许可使用合同); (二)向使用者收取使用费; (三)向权利人转付使用费; (四)进行涉及著作权或者与著作权有关的权利的诉讼、仲裁等。 著作权集体管理

    最后更新:2017-07-28 10:20:38

    1096

  • 追续权

    追续权是指,在艺术作品首次销售后,以由作者或其继承人,或由法律授权的其他机构,在保护期内享有的对美术作品原件每次转售的价格提取一定比例权利金的权利。 追续权的设立主要基于社会对公平正义的考虑。这是因为,根据著作权法的规定,文字作品的作者可以通过行使发行权、复制权来实现自己的经济利益,而艺术作品的作者却只能通过一次性卖断自己的作品而获得报酬。由于艺术家无法从现行著作权法中寻求到保护自身经济权利的明确规定,因而法律只能另寻他径来弥补艺术家因无法享受著作权法中规定的发行权、复制权等经济权利而遭受的经济损失。

    最后更新:2017-07-28 10:20:38

    2754

  • 软件盗版

    软件盗版行为是指任何未经软件著作权人许可,擅自对软件进行复制、传播,或以其他方式超出许可范围传播、销售和使用的行为。

    最后更新:2017-07-28 10:20:38

    1509

  • 盗版

    盗版是指在未经版权所有人同意或授权的情况下,对其拥有著作权的作品、出版物等进行由新制造商制造跟源代码完全一致的复制品、再分发的行为。在绝大多数国家和地区,此行为被定义为侵犯知识产权的违法行为,甚至构成犯罪,会受到所在国家的处罚。盗版出版物通常包括盗版书籍、盗版软件、盗版音像作品以及盗版网络知识产品。

    最后更新:2017-07-28 10:20:38

    167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