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还想问您在提到价值体现时不可避免的专利质量。现在国家也在倡导大家从一开始追求专利数量到现在要提升专利质量,那在这块您有一些经验能跟大家来讲一下吗?
王建国:专利质量方面,还是要从它的整个功能对企业来讲,其实是企业对专利要求的目标。从专利本身来讲,企业所需要的就是通过专利部门能够做到一是不侵犯他人专利权,二是我的产品上市的时候,如果出现侵权模仿,我能有效地阻止,或者维权成功。在这种情况下,需要发挥专利的价值,企业就要积累一定的有效的专利资产来构建攻防体系。从大的企业外部来讲,落实到企业所追求的目标上,专利的数量就不是一个企业所要追求的了。现在各个地方也都在考核专利数量,按照专利数量去奖励。我觉得对于企业的管理来讲,应该有一个正确的认识,认识到自己本身就要做的、工作最终要达到的目标是什么。要这样来看自己专利品牌的提升,也就是说不能把专利量作为专利部门考核的一个目标。再从企业的内部来讲,专利产出效益的根源需要一个源泉,源泉就是创新。企业没有创新,或者是创新不足的话,专利的量和专利的质都会下降。专利工作最重要的就是提升专利品质、价值,最重要一项就是第一要形成倒逼,就是对开发设计要形成一个倒推,要让他们有一个紧迫感、危机感、推动感。目前我们在日常工作中基本做到了这一点。我们通过大量的数据来检索,从各个设计平台、各个产品的确定数据来看,它和全球最领先的技术相比在哪一方面有差。不光利用专利的数据,还利用这些技术的数据来进行这种对比。这方面有差的话,有没有明显出来的差?这个差是不是我们开发技术人员的差?从这方面来倒逼他借用自身的研发优势,看在哪些方面他会要去突破。他如果有突破的话,他必然有创新。他在这方面有非常大的创新的话,专利的根本问题也就解决了,这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操作。再一个就是归结到,企业知识产权人员对于专利产出品质的一个理解。因为现有很多企业沿用的模式就是让发明人写一些技术交底书,专利公司直接把它交给事务所,事务所再去写权利要求说明书,去撰写文件,然后让发明人去看,发明人看完了就去申请。这样一个专利的就产出了。从目前的现状或者说一个大环境来讲,这个过程目前来讲是有一个非常大的缺陷。我们这种方式是从国外引进过来的,当然国外的研发或者开发人员、技术人员的专利素养和对专利的认识是非常非常深的,也就是说,他对于专利的保护范围、专利的价值和专利的品质到底是怎么评价,很多都要比我们国内的专业代理人都要资深和专业。但是我们国内目前知识产权还是一个新兴的产业,尤其是这个专利意识、专利素质的培养。发明人或设计人对此事知道的很少。他往往是很主观地去将个人认为非常得意的、付出心血的内容写在纸面上。我们以前做过一个游戏就是传话,你传给他,他传给你,传过三个人,它就失去了原来的本意。撰写技术交底书也是这样。技术人员写出来的内容是不全面的。他没有从专利事务的角度、专利意识的角度去考虑我到底是一个基于什么样的技术原理或者技术问题去设计或开发我的技术,其实就是这个技术方案。他只会把最终设计的产品体现出来:我做出这样一个东西,它结构是什么,或者它是用什么方式去做出来的。到代理人这边的时候,代理人仅仅是从字面上了解到了他做了这么多的内容,他的理解又不能百分百的去接受,在这种情况下呢,他最终写出来的专利往往是把发明人纸面上所描述出来的发明技术方案去写下来,而没有理解发明人为什么要用这样的方案去解决。这样的话,专利代理人写的再称职,写的再好,它最终只是解决这个东西的具体方案。他哪怕用自己的思维去上过一下。他还没有切入到一个根源,就是最终解决这个技术问题的根源。而且这样的真正用心去思考的代理人也是非常少的。所以这样的专利即使是写出来的,它的价值也是非常低的。这是从这一方面来讲。
再从这个撰写上来讲,我们国家一个现状就是案件非常多,代理人非常忙,而且代理人所拿到的一个报酬是以件数来计费。这种计费方式决定了他写案件是求量,首先要满足一个量的要求,因为没有量,他基本的生活不能保障。在量的情况下,质就难免就会出现一些问题。不能说一定要出现问题,他肯定会出现一些问题。如果他不和发明人去做一个很深入的交流,那么他所写出来的文件也只能是仅仅反映一方面。我以前就认为一个好的专利应该就是一个技术方案,一个专利应该能用一句话去把它概括出来,就是说他到底运用了什么技术原理去解决这个技术问题、实现这个技术效果。他应该是能够清楚的说出来的。但是现有的权利要求,尤其有一些实用新型的权利要求,代理人在撰写过程中往往会完完全全分成两个阶段:第一阶段是主权项可能会写的非常清楚,就是保护核心的必要技术特征。那么他出来两个或者一个这样的权利要求来跟随实验发明的目的、主权项的一个延伸、具体化之外,剩下的都是一些拼凑的、跟这个专利所保护的发明目的或者技术方案完全无关的其他的从属权利要求,就是凑够了七个八个十个这样的权利要求就可以交上来了。我以前看过我们那边写的一篇专利,他在写权利要求的时候写一个主权项、两个从属权利要求之后,全都是围绕着发明目的去写。往下就是,这个模块,它本身是用于两门冰箱,再有一个权利要求就是,这个模块应用于三门冰箱,还有四门、六门,然后凑成了十项。我感觉这种做法比较欠妥。因为我认为更重要的还是它本身所要解决的发明目的、主权项的延伸,就是他这个技术方案的一个核心的往外延伸。所有的从属权利要求应该是切中主要的发明目的和技术方案的。如果脱离了这个,其他的就是实在你写不出来了可以拼凑。但是往往他又没有花那么多的时间、精力去认认真真思考这个技术方案到底应该怎么来保护。我觉得这个是目前一个重大的问题。再一个就是往往代理人写完了一个专利之后,企业专利工程师没有认真去审视这个专利本身它到底存在一个什么问题。我本身也做过代理人。从我做代理人的那个角度讲,如果你给一个企业写了好多件比如十件二十件专利,那它从来不质疑你写的描述方案或者内容的时候。往往有很多人就会把这个质量慢慢往下调的,能拼凑就有可能去拼凑。因为他专利申请那么多,代理压力那么大,他要生存,那么必然会存在这样一个因素。所以,企业里面的专利工程师要更多地去审视这个,要用更多的专利知识去审视专利的质量、撰写的认真的程度。
质量提高不仅仅是代理人这边要做,而且企业里边研发人员、专利工程师都要重视起来。因为从企业大的方面来讲,不能把数量作为考核的基础,不能把到底要申请多少件落实到哪个人或哪一个部门,更多的是从专利本质来看。专利部门的目标是用最少的投入保护技术方案。最终要实现什么?就是刚才说的目标,第一上市不侵犯他人专利,第二别人侵权我们必须维权打赢。在这个目标下,怎么保护是专利工程师、专利部门的责任,那就必须去把这个考核目标调整好,这样自然而然会影响企业的品质和数量。
主持人:非常感谢,我觉得您让我们学到了很多。谢谢您!
CPUAlex
学习
IP拽小六
谢谢老师的分享~